峰江街道做好“五关”促外来务工人员安居乐业
2007年06月22日
一是做好就业关。在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同时,监督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鼓励动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二是做好维权关。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消除身份歧视,逐步实行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职工同工同酬。要求凡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工矿和危化企业要加大工伤保险参保力度。 三是做好教育关。通过多种形式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教育,探索开办外来务工人员学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企业或村居党组织管理,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是做好居所关。鼓励外来人员较多的企业建设集体宿舍,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廉价公寓并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五是做好文化关。将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等服务范围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动员村居将公益性文化阵地向其免费开放,进一步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