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7岁男孩在水库溺水身亡

警方提醒:夏季游泳一定要注意安全


2008年07月22日


   7月16日,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孩在路桥区峰江街道莲花山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丢下一对肝肠寸断的父母撒手而去。

    据了解,是日下午2时许,来自贵州的李某(16岁)和刘某(17岁)因天气太热一起到白枫岙莲花山水库游泳。下午3时许,李某发现刘某不见了,就拨打110电话报警。经过峰江警方和周围群众5个多小时的全力营救,至晚上8时,刘某的尸体终于被打捞上来。

    今年入夏以来,台州市已发生多起游泳溺水死亡事故。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加上学校放暑假,到附近水库或河里游泳的人将越来越多,溺水死亡事故可能还会发生。警方在此提醒:夏季游泳者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慎重选择游泳地点,多学习游泳时发生意外事故如何自救和互相救助的相关知识。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力度,不要让他们到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鱼塘、江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或戏水。在游泳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热身活动,防止出现抽筋等情况。警方并呼吁,一旦遇到溺水者,请有救助能力者伸出援手,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等急救电话。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并在相关地点设立警示牌,以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管梅宝 金刚军 梁燕)
新闻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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