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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礼仪——驾驶非机动车礼仪


  加入时间:2007年08月08日 [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使用非机动车要文明骑车,做到“十要”、“十不准”,以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一) 骑车“十要”

    1、 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有效。
 
    2、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3、 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4、 要依次行驶,不抢道、不占道。
 
    5、 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6、 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打手机、不带耳机听录音或广播。
 
    7、 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8、 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9、 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10、 要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二) 骑车“十不准”

    1、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2、 不准双手离把和攀扶其他车辆。

    3、 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可以带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4、 不准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骑车。
 
    5、 不准醉酒驾驶。

    6、 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

    7、 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8、 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9、 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10、不准未满 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相关链接   中国文明网-礼仪学校 | 首都文明热线-素质工程 | 首都之窗-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上海市民手册人际交往篇 | 杭州市民大学堂 | 欧迪办公礼仪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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