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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正能量”?
2017-01-17 09:49:25 来源: 编辑: 叶成

  □邵立丰

  当前,“正能量”一词成了时髦话语,被全国各阶层人士广泛引用。那么,什么叫“正能量”呢?我想,此问题应该有一个判断标准。如果误把“负能量”当成“正能量”传递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正能量”原出自英国物理学家狄拉克的量子电动力学理论,后被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的专著《正能量》引用,其将人体比作一个能量场,通过激发内在潜能,可以使人表现出一个新的自我,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充满活力。所以,单从字面来看,“正能量”只是个中性词汇。但是,当我们进一步思考时,仅仅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就是“正能量”吗?笔者认为,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马克思学说来分析,“正能量”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不能把“正能量”简单归纳为积极向上。

  譬如在我国漫长的封建时代,地主阶段所标榜的“正能量”或许就是 “克己复礼”,恪守“三纲五常”,要求民众遵循封建等级统治。而农民起义者提倡的“正能量”也许就是“均田免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同样,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对员工提出的“正能量”,或许就是“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干活,努力为企业谋利”之类的老话了,而工人们提倡的“正能量”,或许就是“坚持8小时工作制,人人平等,反对残酷剥削压迫”。所以,如何看待“正能量”,各种阶级、各种人物,出于各种立场和目的,均有其不同的看法,万不可混淆了事。

  那么,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什么是“正能量”呢?我想,这个判断也是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在当前,我们正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一切有利于实现“中国梦”,一切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的言行,均应归纳为“正能量”。同样,在一个正式单位或合法团体,凡是有利于促进单位团结发展的言论,均应视为“正能量”。

  那么,如果发表不同意见,是否就是“负能量”了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并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这些自由和权利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所以,只要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违法的言论就不应该被看成“负能量”。

  因此,在人民内部,有些正常合法的争论,对于辨明真理消除分歧,促进发展和团结,是非常有利的,这应该是一种“正能量”。但是,旁观当前有些单位,有的当权者一听台面上有不同声音,立刻怒斥为“不传递正能量”,给异见者扣上“传递负能量”的罪名,大加鞭伐,这就显得太过粗暴无理了。其实,在旁人看来,“传递负能量”的恰好是该当权者本身,因为利用手中权力,压制不同意见,拒绝正常辩论,大搞“一言堂”,这些难道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正能量”吗?而这种当权者所要求的群众都要“传播正能量”,其实只是为了钳人口舌,达到唯我独尊的目的,而这恰好和党中央要求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精神大相违背,其实质还是一种封建专制思想的体现。

  所以,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正能量”,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当我们每个国民都能传递真正的“正能量”,都能团结奋进时,那离实现“中国梦”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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