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7年6月30日起到7月7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址:路桥区行政大楼834室 邮编:318050
举报电话:82912380 82461528
短信举报平台:18157612383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组织部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