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成立

2017-07-13 16:30:00

  本报讯(记者  於徐阳)7月12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正式成立,区委副书记、区长叶帮锐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授牌,标志着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剑出席授牌仪式并宣读相关文件,副区长项小平主持。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的成立,是我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授牌后,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路桥分局更名为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该局负责行使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等8方面工作职能。组建台州市路桥区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区政府职能机构,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同时,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路桥大队同时更名为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叶帮锐手中接过了两块牌子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官利兵表示,挂牌只是体制改革的其中一步,下阶段他们将按照改革部署要求,有序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和职能划转等具体工作。同时,将紧盯改革目标,推动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推动管理执法职能延伸,着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建设,着力向“大综合”“大城管”工作模式转型。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指挥平台建设,构建责权明晰、权威高效、运转顺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体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