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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开查上路要戴好安全头盔
2017-11-23 09:33:44 来源: 编辑:叶成

  本报讯(通讯员  蒋友亲)9月26日,我区公安机关对电动车驾驶人开出第一张罚单,汤某因酒后、无证驾驶电动车等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700元。这可以说是公安机关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下决心对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的宣誓。根据我区的统一部署,从11月27日开始,电动车专项整治将全面转入检查和督查阶段。如驾驶人骑乘的电动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且骑乘人员又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第一次发现进行警告、罚款并录入公安执法系统,第二次发现一律行政拘留。

  电动车因为轻便、价格实惠而倍受群众青睐。我区电动车数量庞大,加上一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发,在亡人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大。笔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电动车闯红灯、酒驾、不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逆行、给车子加装遮阳伞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电动车也被称为高事故率、高受伤率、高死亡率的“三高杀手”。

  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七个一律”,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面是针对交通安全,规定二、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3人(含),驾乘二、三轮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禁止酒后驾驶电动车;第二个层面是针对消防安全,规定电动车在居住出租房和企业宿舍内不得违规停放、充电,居住出租房内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必须经防火硬隔离;第三个层面是针对防范盗窃,物联网防盗是当前最好的防范电动车被盗举措之一。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成效相当显著,希望群众及时做好二轮电动车防盗备案。

  生命只有一次,唯有每个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戴上头盔,谨慎骑行,才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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