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十条红利”
2018-07-25 10:13:58
来源:
编辑:罗淑尹
1.对当年实现村集体“三资”直接融合的,区财政给予每个新村,按合并村数每村5万元的奖励;
2.优先向新村倾斜农民建房指标;
3.优先实施新村村庄规划编制,编制费用由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
4.优先安排新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5.优先安排新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并就高奖补资金;
6.优先安排新村美丽田园综合体等重大项目;
7.优先安排新村河道综合整治和示范河道建设费用;
8.优先安排新村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
9.优先安排新村示范型居家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行经费补助;
10.优先安排新村移民项目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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