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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18-12-03 15:18:25 来源: 编辑:罗淑尹
  根据中共路桥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将于2018年12月6日开始对金清镇、区信访局、区金融办、区全媒体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第七轮巡察,每家单位巡察时间为一个半月左右。现将巡察工作的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受理举报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11日(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二、巡察内容

  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紧抓重点问题以及与问题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情况。

  在突出政治巡察要求的同时,对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扶贫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妈妈式”服务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受理举报内容

  区委巡察组将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近五年来调离和退休的区管干部、下属单位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需要,可单独约谈或在驻地外约谈。

  中共路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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