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11日(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二、巡察内容
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紧抓重点问题以及与问题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情况。
在突出政治巡察要求的同时,对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扶贫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妈妈式”服务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受理举报内容
区委巡察组将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近五年来调离和退休的区管干部、下属单位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如有需要,可单独约谈或在驻地外约谈。
中共路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