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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9-06-18 09:23:25 来源: 编辑:罗淑尹

  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陈瑞华):

  因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陈瑞华)的原厂房所在地位于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岸村2区。该厂房自行拆除后,没有及时处理地上的留置物。2006年9月27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作出路土监南字[2006]第71号和第71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和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陈瑞华)进行处罚: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原貌等。根据2018年10月17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路政函[2018]112号文件,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陈瑞华)的用地属于基本农田,路桥区人民政府立项明确予以复垦。

  本村委会多次通知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清理地上遗留物等,但均未答复和予以搬移。现复垦在即,本村委员会将地上留置物转移至永福村空地,产生的责任、管理费用、搬运费等由台州市明强镀锌铁丝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宝华工艺品厂(陈瑞华)承担。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岸村村委员会联系人:管先生,联系电话82918500。特此公告。

  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岸村村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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