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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上的“特殊照顾”没必要
2019-09-10 09:49:37 来源: 编辑:罗淑尹

  □一颗柚子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地铁设立的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可以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成年男士),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这一提法引起了网上的轩然大波,网友热议的核心和焦点无非是此举到底是保护还是歧视。

  目前,老弱病残孕需要特殊的保护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广泛的共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在乘坐公交车时也都可以看到“爱心座椅”,可以听到广播的提示“请您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个座”。“爱心座椅”设置的目的也很直接,就是保障“特殊”乘客。

  其实,老弱病残孕,虽然名为五类人,但实际上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弱。所以我们听到的是老弱病残孕,而不是老小病残孕或者老幼病残孕,因为往往“小”和“幼”不意味着“弱”。

  而今深圳地铁将女性加入了上述受特殊保护的行列,那就是“老弱病残孕女”六类了。这是否意味着,女性也等同于“弱”了呢?诚然,较男性而言,女性确实在体力上存在劣势,但问题是这种劣势并不需要连出门坐个地铁都需要被“特殊照顾”。

  如果说设置弱势群体车厢,允许“老弱病残孕”优先乘坐,倒是容易被理解和接受,但因为残疾人是弱的,未成年人姑且也可以被视为是弱的,但女性不应列为此类。另外,“老弱病残孕”不是以性别区分的。

  所以笔者觉得,深圳地铁女士优先车厢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女性,但恐怕难以实现保护女性的目的,这不仅仅歧视了男性,也歧视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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