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致广大车主的公开信
2019-12-30 09:26:17 来源: 编辑:罗淑尹
ETC微信公众号
ETC电子发票
  尊敬的车主朋友:

  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国高速公路完成收费系统切换,实现省界不停车快捷通行。这一变化会给大家的出行体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

  一、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启用ETC收费模式,只保留一个人工车道。

  二、绿色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统一按国家目录品种进行免费通行,部分原先享受地方免费通行政策的品种,切换后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三、货车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总体上收费标准不高于现行标准,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但存在个体(如空载货车)通行费增加的情况。

  四、货车要先经过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后才能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和未处理的违法失信车辆将被现场劝返,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

  五、客车费率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但局部跨多个断面的叠加费、固定收费标准以及计费规则发生变化,计费方式从两站间最短路径和最低费额收费转化为精确路径收费,收费金额会与现行标准有所差异。

  六、集装箱车辆应在年底前办理或更新ETC信息,以免影响正常通行和通行费优惠政策的享受。

  七、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将降档按一类客车标准收取通行费。前期发行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ETC用户应在年底前更新ETC信息,以减少通行费用。

  八、ETC车辆在全国范围享受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货车在浙江省内国有路段享受15%的通行费优惠。

  九、绿色鲜活农产品车辆、集装箱车辆、大件运输车辆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ETC服务”进行预约通行,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用户可在ETC服务网站zjetc.net或者微信公众号、APP“浙江ETC”咨询ETC相关问题、查询浙江省高速公路计费标准和通行明细,全省ETC服务热线:0571-88891122;在全国统一ETC票务网站txffp.com或者APP“票根”注册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全国ETC票务热线:95022。

  在此,再次恳请广大车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尽快办理ETC,助力路网运行畅通高效,享受国家基础建设升级带来的实惠和便利,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  

分享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