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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下的店面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张,经济损失怎么算?
2020-03-10 09:25:35 来源: 编辑:罗淑尹

  张师傅:王某在某镇租了一间店面经营母婴用品,2019年10月,王某将店面转让给当事人陈某,双方口头约定,春节后陈某支付租金和转让费给王某。陈某于春节前对店面进行了装修,准备春节后开张做服装生意。不料,春节期间疫情爆发,陈某无法正常开张,也未按口头约定将租金和转让费交给王某。双方就租金和转让费无法协商一致,2020年2月19日傍晚,王某一气之下更换了店面钥匙,陈某得知后立即赶来,两人产生激烈口角险些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报警。请问:因疫情影响租下店面却开不了张,经济损失怎么算?

  答:这是一起民事纠纷,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各分摊多少由人民调解解决。

  因为新冠病毒的高传染性,这段时间无法经营店铺,确实也给经营户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是防控疫情是家国大事,我们每一位居民都要全力支持、同舟共济。陈某和王某对调解员的解释表示认可,在调解员的劝解下,王某主动承认自己更换店铺钥匙的行为不合人情,并向陈某表达了歉意。

  调解员提议双方在租金和转让费上各退一步,共同承担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经过几番调解,双方就租金和转让费金额达成了一致。同时,针对陈某提出后续办理店面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等问题,调解员立即协助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双方协商好工商登记注销时间,消除陈某后顾之忧。

  (俞为鹏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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