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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水“十个一律”严惩违法行为
2020-09-04 14:52:33 来源: 编辑:罗淑尹

  本报讯(《台州日报》记者  葛星星)日前,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反映,双水河冒出浑浊物,河面被污水(带泥浆)污染。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顺着污水冒出位置分析排放处,确定为附近的海州上城项目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含泥浆)。

  经了解,海州上城项目工地将污水(含泥浆)直接通过市政雨水管网喷涌入双水河,导致双水河水质混浊。此外,该单位未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污水(含泥浆)等物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今年,路桥区出台新治水“十个一律”,跟2017年颁发的“十个一律”相比,内容有所增加,惩罚力度更大。新治水“十个一律”中明确规定:对不配合污水零直排改造、长效运维落实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生产废水未达标直接排放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排水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及“六小”行业经营主体,一律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

  8月25日,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海州上城项目建设单位台州市茂信置业有限公司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停止污水排放,清理排水管网中及排入双水河的泥浆水,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今年以来,路桥区共下发“五水共治”督办单23张,立案查处涉水违法违规案件104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0人,罚款金额共计50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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