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台州市路桥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10-18 09:45:54 来源: 编辑:罗淑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设立台州市路桥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郑  波(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主任: 林金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  侃(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蒋海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潘江波(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  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主任)

  杨海颖(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蒋启斌(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赵勋(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罗邦云(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岳林(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吴永春(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洪明生(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梅矫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丁  浪(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蔡新立(区信访局局长)

  应伯虎(区民政局局长)

  郑国兵(区司法局局长)

  吕涵野(区卫健局局长)

  应仲友(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陆婷婷(团区委书记)

  汪文菊(区妇联主席)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全区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务。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业务组、宣传组、法纪组、信访组、防疫组。

  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金祥(兼),副主任:蒋海根(兼)、王赵勋(兼)、金晖(兼)、杨海颖(兼)。

  秘书组组长:蒋海根(兼)

  组织组组长:王赵勋(兼)

  业务组组长:金  晖(兼)

  宣传组组长:罗邦云(兼)

  法纪组组长:杨海颖(兼)、吴永春(兼)

  信访组组长:蔡新立(兼)

  防疫组组长:吕涵野(兼)

  根据《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