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幼有善育” 培育“生育友好”
2024-12-17 15: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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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徐 蒙 王恩兴)12月16日,我区召开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我区作为浙江省级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区以及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区,积极探索实施家庭式社区微托育点,聚焦浙有善育“一小”场景打造,增强群众对“幼有善育”的获得感。目前,我区共有托育机构52家,设有托位数2800多个,千人托位数达到4.39,普惠托育机构50家,普惠托位数占比达到93.93%。
具体来说,我区在破除“送托难”方面,把握适度超前原则,全域一体统筹布局谋划,形成了“15分钟善育服务圈”。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型托育模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社区嵌入式”的新型托育服务模式——家庭式社区微托育点,颁发国内首张合法登记的家庭托育服务营业执照和家庭托育点托育牌照,打通了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
盘活党群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阵地资源,充实托育场景,促进老幼融合。目前,我区现有家庭式社区微托育点4家,国家级向日葵亲子小屋3家,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10家,村(居)“康宝”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25家,丰富了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了家长多样化、多元化、多方面的托育需求。
在政策支持上,通过提供建设补助、减免租金、执行居民水电费、托位补助等政策措施,既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又提升托育服务质量,还减轻送托家庭经济负担,更节省了时间、方便了群众。目前,我区托育普惠收费价格为2800元/月/托位,家庭式社区微托育点收费2000元/月/托位左右。
目前,我区还设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岗前和在职业务培训,实现托育机构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目前,已吸引近5000人参加培训,近5年来共新增育婴资质从业人员49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