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官书院 >> 电子东部 >> 200510 >> 正文 字体[ ]

刘春读书随笔(6篇)

大地上的劳动者

  说文学是块地,相信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但这块地到底有多大,是三分还是三亩,或者是漫无边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看法了。在我的猜想中,谦逊且知道自己能力边界的“劳动者”,有可能把自己的“领土”拓展到最大限度。我有一个农村亲戚,因为腿脚不便,便承包了两个山头种夏橙,同时在果树下栽些豆子,结果收入远高于村里传统的水稻种植者。精明的作家也是如此,在文学的土地上,他们不会贪大求长,而是在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合的文体,然后辛勤耕耘,同样可获大丰收。在这方面,鲁迅和博尔赫斯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他们都没写过长篇小说,但谁能将他们赶出大师的队伍?然而,现在似乎只有长篇小说和影视剧本才算“成果”,想想也够滑稽的。
  与那些知道自己能力界限的作家相比,越以为自己了不起,认为只有自己写的东西才算“东西”,别人写的都是垃圾的作家,他所拥有乃至于所能目及的土地就越狭窄。笔者不幸见识过几个眼睛长在天灵盖上的小说作者——说他们是小说作者是因为我不认为他们的作品达到了与他们的狂妄同等高度——这些人有几个共同的特点,比如喜欢看影碟,特别是外国片,从中大把大把地吸收“营养”,被人揭发抄袭了就辩解说是“君子所见略同”;比如喜欢在作品里讽刺别人,或利用有限的权力打击异己,睚眦必报,现实生活中的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让他们如临大敌。他们是愤怒的,但不是为社会上的不公平而愤怒,而只是愤怒于自己的蝇头小利有可能受到冒犯。这样的作家可笑且可悲。王朔说:一个作家没必要对所有的小事都愤怒到住院的程度,你的愤怒是多大格局,你的文章就是多大格局。王朔的大部分作品我不喜欢,但这话有道理。
  既然文学是一块地,写作无疑是一种劳动,而且是不必加上引号的劳动。文学无穷无尽,这块地就无边无际。劳动者在土地上劳作,有的是数年,有的是一生。如同农民的耕耘会得到不同的结果一样,写作也有几种不同的结局。有的写得其乐无穷,有的被折磨得瘦骨嶙峋,有的甚至永远倒在“田间地头”。有的人以为写作很轻松,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就行了,中小学生接受的教育也是“写作是脑力劳动”。这是一大误会。写作是精神与体力的双重“消费”,有时候,所需要的体力并不比春种秋收少,特别是写大篇幅的作品,没有足够的体力,就不见得能坚持到作品结束的那一天。因写作而累坏、累垮甚至累死的作家并不少见。路遥、邹志安等就别说了,我的同事光盘在2002年夏天完成了他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王痞子的欲望》后,体重由120斤变成了80多斤。有一段时间我都不大敢去上班,怕看到他形销骨立的模样。好在这家伙运气不错,半年之后,那丢失的几十斤又被他补了回来。
  还有一种“劳动者”值得钦佩,他们不是倒在文稿前,而是为文学事业鞠躬尽瘁。十余年前为整理海子作品劳累过度而猝然离世的《十月》编辑骆一禾,为刊物和作家的利益奔波积劳成疾而去世的《上海文学》主编周介人堪称表率。他们的劳动可能没有创作者表现得那么明显,却同样重要。用艾略特评价庞德的话说,他们做的是调音师的工作。没有这些出色的“调音师”,“乐手”们的演奏效果将大打折扣。然而并不是每个作家都有为文学奉献生命的勇气,一些劳动者似乎更愿意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式让自己少花些精力而获得尽可能大的成果。他们花钱买转载、买奖状,“借鉴”外国影片的情节,“参考”“借用”其他作家的作品……前几年评出来的某个文学大奖,据说其中一个作家以7万元走后门而如愿以偿。还有一个大款,写了不少小说,说实话,那些小说虽还能让人读得下去,但如果说有多么优秀,就相当勉强了。奇怪的是,几个著名的选刊时常转载他的作品。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个老板作家在小说之外勤快着呢,他早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好了。有作者上门“联系感情”,对于正为“搞创收”而发愁的刊物编辑而言,自然是天大的好事。好在这些选刊的老总也还没有堕落到为了钱出卖所有版面的地步,他们善于在优秀与平庸的作品间进行搭配,即在发表“关系稿”的同时,选一些真正的佳作以撑门面。这种做法表面上与劳动无关,实际上也是“劳动”——当然,这种劳动更形象的说法是“活动”。我们不必为那些走后门的“劳动者”和惟利是图的编辑而过于愤怒,时间是公平的,泥沙永远是泥沙,不会因为与金子摆在一起而变为金子。劣作从被写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的身份,即使它被无数次地转载或获奖。
  还有一种“劳动者”更可恶,他们身居高位,自己不去体验生活、思考生活,却要坐享其成。比如那些暗示下属为自己当“枪手”的领导,比如曾被指控抄袭的两个著名作家。把别人作品中的“张建国”改成“李建国”,把别人的“小鱼儿”改为“小泥鳅”,就成了自己的“新作”;甚至直接“引用”别人的数万字,被起诉后还为自己喊冤。其实他们到底冤不冤,自己心知肚明,旁人也不难分辨。这些身居高位者非常聪明,他们往往打着“帮忙”、“扶持新人”的美妙借口来侵犯别人的权利;或者早有准备,在“借鉴”之前跟有关部门签合同,以尽量摆脱法律责任。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也太不聪明了。无论是谁,要想不劳而获,想占用别人的成果让自己“事半功倍”,即使在法律上没有受到惩罚,也逃不过道德的谴责。
  近日无事,钻故纸堆,读到沈从文在文革期间写的一份检讨书。在检讨书里,沈从文说,自己三十年中写了几十本坏小说,在旧社会起过一定的有害作用,对于促进新社会的产生,无丝毫贡献可言。经过长期学习,几乎每年都要写“自我检查”。自己用“补过赎罪”的心情在历史博物馆的陈列室和库房转了整十年,希望“上面”能开恩,让自己做一些古书画鉴别工作用以赎罪……作家写检讨算不算劳动呢?依我看应该算。这份长达6000字的检讨书无疑花费了作家的体力,但更多的是对心智的磨损——还有什么比让一个文学大师全面否定自己的创作更为残酷的呢?我不懂历史,不知道最终“上面”是否答应了这个落魄文人的请求,但我知道沈从文写检讨时必定是心力交瘁,不胜疲惫。就连我这个读者,读完这些文字后,也是全身软绵绵的,像刚挑过千斤重担一般。

作者:
字体[ ]
相关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