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全称:路桥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区文明办、爱卫办、双拥办等抓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    调查了解全区创建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创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汇报并提出建议;

三、    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具体指挥、协调、检查、督查工作;

四、    指导、检查、督促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五、    完成区委和区创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设置:

1、 综合科:负责文件收发,拟稿、综合材料撰写、简报编发、客人接待等日常事务。

2、宣教科:负责创建有关活动的宣传、公益广告的设置,各种宣传材料的搜集等。

3、创建科:负责创建相关活动的组织,方案设计,全区创建工作的进度情况收集,兼职区“犬防办”工作。

4、督查科:负责“民声桥”信箱管理及群众意见的收集、反馈处理,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的督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