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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和归正衔接机制
2009年12月01日 09:43:25     中国路桥新闻网

 峰江街道作为全市首批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单位,2005年下半年,在路桥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街道拉开了社区矫正试点的帷幕。试点4年来,我们坚持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宗旨,按照“三四五”的工作目标,围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分类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暴露了一些的不足,比如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工作机制不健全等。特别是矫正和归正衔接的问题一直是我们工作重要的环节,如何更好的去解决,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发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有效把握。

一、矫正和归正衔接现状分析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从定义上分析社区矫正跟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是两个独立的不同的主体,一种是针对在刑人员管控,另外一种是对刑满之后人员的监护。但是从内部联系上看这两者之间确有很多的相同点,其主要任务的都是由国家机关牵头以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心里矫正为主,用正确科学的方式引导犯过罪的人改过自新重新走上积极健康生活道路。虽然矫正和帮教地点基本不变、管理机构基本一致、管理人员配置上基本相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如管理人员责任不明确,档案交接不及时,人员解矫归正后脱管现象普遍等。因此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的好坏,不仅是关系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和减少“过错”人员重新犯罪的需要,更是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一环。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将社区矫正同帮教安置衔接起来,建立解矫和回访帮教制度。同时还强化每个环节,做到明底细、实帮教,确保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有机结合并长效运行。

二、建立健全矫正和归正衔接机制
(一)强化责任管理机制。
---建立统一的工作机构。对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整合,从每一个细节出发,大胆实践,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明确专职工作者队伍。履行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两项职能,在工作机构上实现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衔接。同时落实职能明确的工作队伍。各镇(街道)司法所明确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的日常工作,确保这两项工作在司法所内部的衔接。
---完善志愿者服务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在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列入归正人员后,自动成为该归正人员的帮教志愿者,确保帮教工作的连贯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解矫和归正同步衔接机制。“解除矫正与归正帮教”是既独立又统一的两个主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成为归正人员后的监管连续性。不仅要求在解矫仪式的程序人员到位并始终秉承“严肃、认真、规范、有序”为宗旨,完成了三个对接。一是协议对接。矫正对象期满解矫,由司法所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办理解矫手续,同时解矫人员与帮教安置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书》,填写《归正人员情况登记表》,把解矫人员纳入帮教安置对象范围;二是档案对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帮教协议签订后,将社区矫正档案交由帮教安置管理人员,将其列入帮教安置名册,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三是人员对接。社区矫正监督考察的帮教成员同时也是帮教安置小组成员,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队伍互相补充。这一系列对接工作也进一步促进了解矫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突出管理教育工作的衔接机制。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前,镇(街道)司法所制定解除矫正对象列入归正人员后列管期间的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前后的教育内容、形式保持连续性,强化教育效果。从而在源头上截断了解矫对象存在纪律感不强,认为解矫了就可以随心所欲了的想法;同时,根据解除矫正人员生活、家庭、就业等实际情况,制订解除矫正归正人员列管期内帮扶措施,移交解除矫正人员时,落实解除矫正人员在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参加职业培训等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优化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对特困解矫对象排忧解难,使其安身暖心,在一定程度增强解矫人员回归的自信心。减轻了思想包袱,让他们更好的树立重新生活的决心。从而实现解矫人员思想意识不仅仅要从组织上解矫而且在思想上归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帮教安置两轮驱动,有效地实现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的无缝衔接,为全力构建和谐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建立“两所”“ 两正”例会制。建立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矫正和归正衔接例会制度。提出“月排查”“季例会”“年考核”工作目标,做好、做实、做全矫正到归正的衔接工作。
(五)引入计算机管理机制。开发针对矫正和归正的计算机管理软件,使社区矫正对象数据在期满后及时自动移入到归正人员帮教数据库中,即时生成归正人员档案数据,实现矫正和归正数据的真正对接。杜绝任何形式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真理和实践总是非常默契的,对矫正和归正衔接机制的探究需要在不断去实践,不断去完善,不断去创新。(黄昌敏)                  
                                  

来源: 中国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