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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决心 全力以赴 上下联动
2010年04月15日 00:00:00     中国路桥新闻网
同志们:
 今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这里召开全街道的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废拆解业 全面取缔场外废物拆解 加强“露天焚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4月13日国土资源管理暨土地执法月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峰江实际,全面部署我街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认识
 环保工作历来都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工程之一。3月25日,区委郑米良书记带领区四套班子到我街道重点调研环境整治情况,对我街道的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表明要坚定决心,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全面彻底地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区对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体系将作大幅度调整,考核重点将关注街道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而这项工作已列入今年区对我街道重点项目考核的1号任务。近年来,我街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在上级政府部门的帮助和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了辖区经济的持续增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峰江的持续发展是以牺牲我们的环境为代价的,特别是场外废物拆解、露天焚烧、违章建筑等现象的抬头反弹,我街道的综合整治工作依然存在突出的问题。一是卫生质量低下。特别是在场外废物拆解现象严重的村居,一些个体拆解户的环境意识差,到处乱倒拆解垃圾,导致每年的拆解垃圾快速增长,使村居道路两侧、河塘、农田和房前屋后垃圾成堆,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二是环境污染严重。由于一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处于相当高水平,特别是场外废物拆解、小冶炼和露天焚烧等产生的大量有毒气体,不仅迅速扩散到周边区域,还会使周边的人群呼吸进大量的有毒气体,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三是违法用地现象普遍。本辖区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从事场外废物拆解工作,需要提供相当数量的土地保障拆解用地和从业人员的居住用地,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村居村民纷纷在房前屋后违章建设厂房和出租房,直接出租给拆解户,导致各村居的违法用地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零乱的布局严重影响了村庄的整体面貌。
 面对我街道综合整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对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加强生态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建设生态区,对生态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我们峰江街道来说,场外废物拆解是影响生态环境最直接、危害性也最大的行业之一,场外废物拆解业的存在,与“生态峰江”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与峰江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和谐,与上级的要求极不相符。作为区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的我街道,我们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工程之一,并列入年度生态建设考核目标,实行挂牌督查,落实有力措施,制定具体的整治行动日程表,通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二是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在我们峰江,经常会看到村庄或田埂里浓烟滚滚的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质量,特别是由此引发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直接影响了群众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了社会稳定,影响了峰江的对外形象,影响了峰江的可持续发展。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像取缔小冶炼一样,坚决、全面、彻底地清理取缔场外废物拆解,规范管理好企业的拆解经营。三是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从法律、产业政策来看,从事场外废物拆解都是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场外废物拆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无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罪,对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污染事故的,都规定了具体的量刑标准。所以,无论从法律法规还是从政策上,场外废物拆解都没有存在的理由。取缔场外废物拆解,我们有法可依,也是依法行政。
 因此,我们要以街道“工作落实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重点村居和重点企业整治达标为工作重点,通过这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使我街道的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改变,并通过今后的不懈努力,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为“生态峰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综合整治攻坚战
 这次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痛下决心、毫不留情、坚决彻底、全面取缔”为工作方针,以区委、区政府场外废物拆解整治专项行动的标准要求为任务,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按照街道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彻底地改变场外废物拆解业的无序状况和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主要任务是:
 一是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块、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村居的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挂牌督查、限期整治、动态管理等措施。加大对打网桥、筻李王、施家、白枫岙、后黄等重点区块的整治力度;对场外废物拆解、箱包、水道阀门等重污染行业要加快综合治理进度,重点打击场外废物拆解和露天焚烧而严重影响环境的恶劣行为;对重点企业要实行跟踪督查,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如不能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予以停业、停产,治污达标无望的企业予以关闭;各村居要以本次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实施“建设全面小康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整治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村居建设,重点对村民反映集中且影响村容村貌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加强村居道路两侧存量垃圾的清理整治,重视道路硬化与修复工作,完善绿化和亮化设施,清除乱堆、乱搭、乱建现象,不断完善功能,改善形象,提升档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重点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在这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我们还要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这些违章建筑不仅影响村容村貌,堵塞交通,还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前天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国土资源管理暨土地执法月动员大会,决定从本月开始到5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步调一致,联合行动,按照“强拆、清理、规范”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拆违“攻坚战”。对2009年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所涉及的违法用地、今年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以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既有违法用地,要坚决予以拆除;对2006年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处罚未到位的案件、2006年以来的历史违法用地,要分门别类予以清理。对违法当事人不肯自行在期限内整改的,要坚决组织力量予以拆除,确保整治到位。今年,区委、区政府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履行辖区土地管理职责,加强巡查,及早发现,有“违”必打,切实扼杀违法用地行为。我们要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各类违章搭建悬挂物。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措施,按照要求彻底完成拆除工作,并积极妥善处理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做好重点区块绿化工作。按照区政府对我街道“清洁家园、和谐乡村”专项督查的要求,加强对绿化区块的科学规划,以“节约、高效、优美”原则为建设宗旨,做好花卉路、白金线、玉浮路两侧、打网桥、后黄等重点区块的绿化工作;违章建筑必须要达到环境绿化的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的,我们也将进行拆除;各村居主要领导要树立绿化意识,对村居的绿化区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做好道路修复、花坛绿化、草坪保养和防护林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绿化养护水平,不断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协调发展。
 由于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系统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强势推进。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我们将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工作是街道成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人员;开展前期的全面清查工作,摸清辖区场外废物拆解情况;制定行动方案、补偿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与相关村居、驻片领导签订责任书;各村居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营造声势;公示取缔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调查结果的公平、公正、准确。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及强制取缔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工作是将取缔和整改通知书送达到户;各责任片对责任村(居)的取缔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上报;结合奖罚政策宣传,强化利益导向,做细做实思想工作,敦促各个拆解户在6月15日前自行清理;配合区整治办,协调工商、税务、土地、环保、规划等执法部门,选择典型户、重点村先行取缔,以起威慑作用;在此基础上,制定周密的强行取缔方案,配合区整治办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拆解户,组织力量进行强制取缔。
 第三阶段为入场前期准备及入场规范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是各责任片对有一定条件并愿意入场的小拆解户进行预报名、预统计;街道整治办根据场地容量及预报名情况设计入场标准,确定入场名单并组织入场;对不入场并继续拆解的拆解户进行强制从严打击,并将货物予以暂扣。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10月1日之后)。主要工作是制定场外拆解巡查制度和目标管理长效责任机制,巩固深化行动成果;各村居确定专人负责场外拆解巡查,一有苗头,要立即报告驻村干部和街道整治办;各工作片和驻村干部负责对所在村居进行监管,一旦发现场外拆解死灰复燃苗头,立即予以取缔并报告街道整治办,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防工作反弹。
 第五阶段为迎接考评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主要工作是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对各村居开展自查自评和对工作片及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街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汇总相关资料,迎接区整治办组织的考评验收。
 三、全力以赴,上下联动,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这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上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态度十分坚决。尤其是我们峰江街道,各级领导寄予厚望,群众的要求也非常高,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阻力和困难,但是,任何的艰难和挑战都不应该动摇我们的决心,都不能成为我们退缩的借口。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精神和决定,全力以赴,上下联动,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街道的一场硬仗来打,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街道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书记和我任组长,陈海鸿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组、违法用地整治组、绿化组、综合组、督查组和办公室等六个工作组,环境整治组由陶海斌主任任组长,违法用地整治组由陈永志主任任组长,绿化组由林慧清主任任组长,综合组由陈海鸿书记任组长,督查组由戴加平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由陶海斌主任兼任,还专门设立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街道在整治行动方案中,已明确了机关各办公室、工作片、驻村干部和村居两班子的工作任务及职责。在整个专项行动中,机关各办公室、全体机关干部、村居两委要根据计划安排和各自职责、任务完成好相关工作。街道整治办要具体负责好专项治理的牵头、协调、进度登记以及具体对象取缔、整治、规范方案的制订工作,并加强同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六个工作组要按照各自线上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认真制订好工作计划,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好全方位的清理取缔工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牵头好各自所驻村居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清理取缔等有关工作。村居两委要结合自己实际,根据街道工作安排,拿出各自的意见并配合街道落实好有关工作。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奖励办法,要求大家切实负起职责,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应付思想,树立真抓实干、彻底取缔、全面整治、根本改变的思想,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会上,我们还将请重点整治村居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与各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是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必须要在街道整治办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的任务,增强配合意识,统一行动,打一次全街道综合整治的总体战。六个工作组在抓好本组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经常召开碰头会,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凡是涉及到需多个部门共同落实的问题,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其他相关工作组与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到千家万户,工作量非常大,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艰巨的工作,光靠街道集中整治肯定是不行的。只有广大的拆解散户自觉行动起来,落实好自我清理、规范,全街道人民群众共同监督,才能把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因此,前期的宣传发动非常重要。今天动员大会后,各村居也要召开党员、队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拆解户的会议,传达街道会议精神,明确任务要求,再通过党员、队组长和村民代表把整治工作传达到所有的村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街道宣传办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层层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营造声势,确保宣传效果到位。
 四是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这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最佳效果,关键在于各项工作是否真正得到落实。为此,我们特地成立了本次行动的专项督查组,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的过程督查、考核和落实,对整治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整治不达标的单位,年底不能参加各类先进评比,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举报队伍建设,搞有奖举报,坚决维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举报者的人身安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
 五是要长效管理,巩固成果。根据场外废物拆解极易死灰复燃的特点,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取缔后重新发现的场外废物拆解,不仅要摧毁,更要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消除场外废物拆解户的侥幸心理。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后,各村居和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原有场外废物拆解户的转产引导和再就业培训,提供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开辟新的就业生产门路。
 同志们,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峰江城市化进程、提升峰江城市化形象、实现峰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整个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都已经明确,接下来的关键就是如何抓好落实。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打赢综合整治的攻坚战,为打造“生态峰江”、建设宜居家园、推进峰江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来源: 中国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