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路桥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路桥新闻周刊 正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014年04月02日 15:51:35 本报记者:

  □叶娇

  【原文】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译文】子贡问道:“有没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的呢?”孔子回答说:“那就是恕吧!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给别人。”

  孔子提倡宽恕待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不给别人带来困扰和伤害。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这也是我们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时,如何去获取别人认同和尊重的重要法宝。

  “以邻为壑”的成语故事,就非常好地诠释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本质内涵。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伟业。到了战国初,有个叫白圭的水利专家,也非常出名。有一次,白圭向孟子吹嘘:“我治水的本领已经超过大禹了!”孟子当场驳斥他:“你这话错了。大禹治水是把四海作为水的去处,采用疏导的方式,水最终都流入了大海,于己有利,于人无害。而你治水,只是修堤堵河,把邻国当作大水沟,结果洪水都流到别国去,对自己虽有利,对别人却有害。这种治水的方法,怎么能与大禹的相比呢?”

  确实,当你“以邻为壑”时,人家也可能会“以邻为壑”,结果是人人都成了“邻”,成了“壑”,到那时,没有一处不受灾害,最终既害人又害己。所以,我们在立身处世时,要多想想他人,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就不能对他人做这件事。好比我们不愿意被骗、被偷、被抢,就不要去骗、去偷、去抢别人。否则,把别人不想做的事强加在他身上,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而且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总是喜欢和那些志同道合、趣味相投的人在一起,而“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想结交那些善良、仁慈的人,自己首先也要成为善良、仁慈的人,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在与他人相处时,如果我们能经常去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处在对方的处境会怎么办”,将心比心,从而与对方在情感上得到沟通与理解,那就会减少很多的矛盾和纷争,这个世界就会拥有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很多误会和隔膜实际上都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生活状态的差异,因而造成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的不同引起的。正如一个富翁很难体会饥寒交迫的滋味,反之,一个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也很难理解有钱人的生活。换位思考是融洽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佳润滑剂。

  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常有。“恕”的处世哲学告诉我们,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即使他人给你造成了伤害,也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有一个“六尺巷”的故事,讲的是清康熙年间,官至礼部尚书的安徽桐城人张英让地的事迹。张英老家的亲人与邻居吴家为宅基地发生矛盾,张英修书一封给家人,信中写道:“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人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收信后,主动将院墙后退三尺,吴家深受感动,连说“宰相肚里好撑船”,也命家人把院墙后移三尺。从此,张、吴两府隔阂消除,留下了至今美名传扬的六尺巷。正是张家的宽容和礼让,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生活中难免会碰到摩擦和矛盾,宽容别人,退一步往往也会给自己留下一片海阔天空。一个心胸宽广、放眼远处、能为他人着想的人无论在何时都是受人尊敬的。

  在当今社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命题已经不再单纯的是中国人的信仰,它已经被公认为具有普世价值的全球伦理黄金律令。1993年世界宗教会议通过《走向全球伦理宣言》,提出了全人类都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受到符合人性的对待!并以耶稣的名言“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和孔子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理论支持。人与人是平等的,我们万不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带给我们的将是更多的谅解和机会,它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幸福的前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