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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的生意最苦
2014-10-17 14:46:36 来源: 编辑: 叶成

  □本报记者  蔡  聪

  10月16日5时30分,在中国日用品商城二楼2排50号从事服装销售的梁敏和妻子洪雅,已经起床准备前往店铺,这是他们在商城做生意的第4个年头。对夫妻俩来说赚钱排第二,一家人在一起,不用在外漂泊才是最大的幸福。

  在经营这生意之前,夫妻俩曾在深圳帮亲戚打工,也在那儿买了房安了家,但孩子一出生,全家人的开销只升不降,直到孩子5岁时,指着钱过日子的生活让梁敏有了闯一闯的念头。于是在2008年,他放弃了深圳那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带着借来的40来万元,前往上海,孩子就托养在外婆家。

  “相比在上海的生活,在深圳那会儿算是好日子。”洪雅说,当初以为上海遍地是黄金,肯定能大干一番。到上海后,梁敏首先去租了个房租2600元/月的“家”,付了两个月的定金。起初他觉得开始做起生意定能承受这样的房租,但等到第二个月,夫妻俩就觉得心疼。

  “当时我们在七浦路租了个摊位,面积不到10平方米,摊位费一年12.6万元,营业两个月,生意冷清得一塌糊涂,没等第二个月过完,我们连押金都不要了,立马放弃舒适的小套房另谋住处。”梁敏说,在上海做生意远没有想象的好,除去摊位费和进货费,启动资金就捉襟见肘了,事事都要精打细算才行。

  放弃“豪华”套房后,夫妻俩找到了合租的套房,1050元/月的房租,房间小得只能容下1.2米的床。“那时候我母亲带孩子来上海看我们,见这房间只说了句,‘除了床,就只有一丁点的过道’。”洪雅说,在上海的前半年是他们最难熬的。

  在上海待了半年后,夫妻俩有点灰心,想把摊位转租出去,可是就算亏本转租也无人接手。梁敏心一横:“没人租我再继续做,就不信赚不回这点摊位费。”

  谁料“死马当活马医”后,生意越来越好,这一干夫妻俩就在这儿继续做了3年生意。最终恋恋不舍地回到路桥还是因为在乎女儿的成长。洪雅告诉记者,现在虽没有在外头赚得多,但是一年10来万元的收入还是有的,一家人在一起总是最幸福的。

  采访最后,开朗的洪雅笑道,如果谁要买中年妇女的服装,可以找她,价格绝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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