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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台州市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八项举措
2021-04-15 09:30:12 来源: 编辑:叶成

一、服务企业“更靠前”。

(1) 大队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消防“三服务”小组,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商会,帮助解决行业性问题,各小组每季度服务规上企业不少于6家。

(2) 畅通24小时受理渠道,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或“96119”电话,向路桥消防救援大队预约服务、咨询技术问题。

(3) 对咨询问题,一般问题当日答复,疑难问题2日内答复,必要时上门答复。对于检查指导服务,一般2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二、行政审批“更精简”。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五星级”窗口,优化审批流程。

(2) 对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五类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3)工程投资额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不含1000㎡)的公众聚集场所,业主可依法直接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监督检查“更规范”。

(1) 推行消防监督检查“最多查一次”,将一般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抽查计划。

(2) 推广实施消防信用监管,信用评级最高档的企业做出守法承诺的,可在一定时限内免查,最大程度做到“无事不扰”。

(3) 大力拓展消防检查模式,规范简化企业管理性台账。

四、消防执法“更审慎”。

(1) 在监督检查中,对轻微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当场能够整改完毕的,以督促指导为主,免于行政处罚。

(2)对存在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采用非强制措施能够消除火灾隐患的,原则上不予以临时查封。

(3)对应采取强制执行的单位,存在正当理由的,可视情暂缓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五、火灾调查“更高效”。

(1) 合理确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勘验进展情况,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

(2) 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的火灾,可不封闭火灾现场。

(3) 将仅涉及1家企业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日压缩为20日。

六、宣传培训“更便捷”。

(1) 全面开放大队消防安全教育馆和消防队站,提供便民培训体验和各类预约上门消防安全培训。

(2)及时发布各类火灾信息,靶向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七、接警响应“更快速”。

及时、准确、文明受理群众报警,科学调派处置力量,第一时间到场展开和组织施救,最大限度控制灾害和减少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联系群众“更密切”。

大队主动帮扶群众,积极参加地方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利用“春节”“国庆”“119”等重大节日开展学雷锋、献爱心等火焰蓝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消防救援队伍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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