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於徐阳 通讯员 陈静
近日,记者从区工商部门获悉,自3月1日起,全区企业将不再参加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上交一份企业年度报告即可。
据了解,今年是工商部门的改革之年,国务院新近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系列举措,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发出通知,规定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因此,我区有将近1.1万家企业自3月1日起享受“免检”红利。
“年检”变“年报”
企业称:“减负”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自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这些相关企业,只需要通过网上填报企业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即可。
“年检”、“年报”,虽只是一字之差,却意味着企业即将进行大幅“减负”。许多企业都预感到“一身轻”,工商分局监管科负责人也表示,过去年检前,企业需花大量时间整理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等一系列资料,需要填写厚厚的纸质材料,现在全部信息只需浓缩在网上,实现了办公数字化;过去年检时,报送人员需要来回奔波于公司和工商窗口之间,耗费人力、精力,现在只需要在公司轻点鼠标就可实现即时申报。
对于年检程序大多企业已是轻车熟路,即将实行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又将如何操作呢?工商分局监管科负责人解释,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申报的渠道、方式等和之前年检流程基本一致,企业只需登录工商网站进行网上填报,省去了网上预审、网上复审、加盖戳记等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因填报内容的法律效力问题,如果采取数字证书登录并电子签章的年报,可以直接生效并公示;如果采取密码方式填报的,需要在填报完成后,打印一张确认书(网站上设计的功能),提交给工商部门后生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按照原规定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备案,继续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工作要求基本不变。
记者发现,相较于年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于信息公示机制,根据《方案》规定,将依托政府构建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按照国家标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至于具体的操作细则目前还在研究之中,将于近期进一步明确。
取消年检意味着监管松绑?
工商部门称:不
取消年检,为企业“减负”无疑受到广大企业主的欢迎,但坊间传递着一些质疑的声音:年检取消了,是否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工商部门对市场经济主体监管的松绑?
对此,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主要目的是突出企业年报内容信息公示的服务作用,引入社会监管促进企业自律体系建设。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免检”不是“不监管”,而是从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到“宽准入严监管”的行政方式上来,监管范围更广,监管任务更重,监管压力更大。
针对企业后续的“事中监管”的执行,监管部门主要依靠建立科学的“抽查+实地检查”监管制度,一方面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指数确定抽查的频率,一方面根据电脑随即抽查的方案,确保监管部门职能到位,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为弄虚作假提供空间?
工商部门:年报公示拷问企业诚信
也有人发出这样的质疑声:“取消工商部门的审核环节,企业年报的申报似乎为企业弄虚作假提供了可趁之机。”然而,公示机制却为拷问企业诚信提供了更大张力。引入社会监督,提高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的主动性,也促使企业在公众监督下实现优胜劣汰。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往,企业年检中查处的违法行为是不向外公布的,工商部门的惩处信息也仅限内部资讯。而实行公示制度以后,工商部门将根据实地检查的结果比对企业年报信息,一旦发现企业年报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现象,将依法进行查处,并直接在公示平台进行披露,接受全社会的查询和监督。因此,企业的失信成本将在互联网上迅速辐射扩散,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同时,根据将实行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税务、银行、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可以依照规定采取相应的信用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