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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习总书记的“要让依法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2017-06-09 14:42:20 来源: 编辑:叶成

吴敏超

  说到信仰,我们想到最多的也许是“仁义礼智信”,这些与圣贤文化相关的信条,或是由此衍生的这样那样的座右铭。但是在国外,我们听到更多的则是“it’s illegal,it’s legal”的论调,意思是“这是非法的,这是合法的”。也许这就是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别,就是我们跨越发展、裂变发展最大的瓶颈。

  为什么这么说呢?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让依法成为一种全民信仰”,显然这不是一句空话。依法治国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是法治从理想走进现实的实际行动,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因为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所有领域取得的成果都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法治的形式保障起来,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反之,如果法治不健全,法治刚性全然让位于弹性的个人意志或主观判断,那么从前的“拍脑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会一拥而上,决策最优化、效益最大化就会让位于“个人主义”、“经验主义”,如此一来不仅科学发展无法保障,和谐社会建设无法前进,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沦为了一句空喊的口号无法落地。

  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日新月异,阶级分化、流动加速、利益多元,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在法制的框架下寻求最为妥善的解决。如果法治建设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如果法治建设依然留出各种强制保障的盲区,那么我们的社会在转型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内部问题的孳生蔓延,敌对势力的耽耽虎视,社会陋习的沉渣泛起,所有的这些都将催生社会的毒瘤,严重侵蚀我们社会的肌体。

  也许有人会说,法治建设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这不足为奇。是的,法治是一项保障工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项补漏工程,补的就是制度的漏洞、信仰缺失的漏洞。如果我们可以做到未雨绸缪,又何必选择亡羊补牢;如果我们可以做到标本兼治,又何必选择头痛医头;如果我们可以做到瞻前顾后,又何必选择顾此失彼?有太多太多的如果,可以成为我们最为科学、最为明智的选择。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让依法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当“依法成为一种全民信仰”的时候,社会民主就会落地生根,社会文明就能开枝散叶,社会不公就会轰然崩塌,社会监督就能共筑和谐。因为信仰的光芒会驱散针尖对麦芒的阴暗,这个信仰即是国家的信仰、社会的信仰,也是全民的信仰。谁都不必为“菜篮子”而担心,为“脆脆房”而苦恼,为“关系风”而惆怅,为“权力至上”、“法不责众”、“信访不信法”、“中国式过马路”而唉声叹气、捶胸顿足。

  也只有当“依法成为一种全民信仰”的时候,我们能才自觉抵制那些“破坏法治”的思想和行动,我们的法治才能生动践行起来、有效地传承下去。所以,“依法行事”,我们还在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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