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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
2021-07-22 09:21:22 来源: 编辑:罗淑尹

  □南官平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公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路桥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回首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目标来追求,把共同富裕作为实践要求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路桥是民营经济的先发地,是商品交易市场的发源地,是民办小微金融的创始地,创业氛围浓厚,社会活力迸发,城乡居民收入较高、倍差较小,这些都是路桥先行先试共同富裕的基础和优势。但在新的发展条件下,如何进一步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路桥“包容性增长”的传统优势和有效途径,则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提升。

  如何找到引领共同富裕的新一轮增长引擎,夯实未来成长的产业根基?如何正确处理好充分就业、激励创业和资源约束之间的矛盾,让各类要素相互促进、充分涌流?如何进一步探索农村经济的发展模式,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村活力?如何进一步提升人的素质,引导全社会树立更加健康、更加平等、更加理性的财富观、成功观、幸福观,提升精神财富的意义和价值,涵育新时代社会主义新风尚?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去思考、去实践、去创造。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路桥的机遇,更是路桥的责任。发展高质量、生活高品质、城乡各得所、收入相匹配、美丽共创建、和谐奔幸福,路桥的发展要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出发,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使共同富裕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为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路桥的答卷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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