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09年11月09日 11:02:57 中国路桥新闻网 | |||||||||||||||||||||||||||||||||||||||||||||||||||||||||||||||||||||||||||||||||||||||||||||||||||||||||||||||||||||||||||||||||||||||||||||||||||||||||||||||||||||||||||||||||||||||||||||||||||||||||||||||||||||||||||||||||||||||||||||||||||||||||||||||||||||||||||||||||||||||||||||||||||||||||||||||||||||||||||||||||||||||
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 工 作 方 案 省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12月批准我区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区。为了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路桥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支撑,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标准化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入推进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为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强区建设注入动力,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 到2010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比2008年递增10%以上,每万人专利申请数达到20件以上。 (二)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明显优化。 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围绕保护知识产权、加快技术创新主题,认真落实近几年已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使我区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有明显优化。 (三)知识产权实施效果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科技管理全过程,专利在政府扶持、评奖以及其他评优评先等鼓励项目中的比例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自主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机制,积极开展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力度;重点提高各级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专利管理人员、企业专利工作人员、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业务知识水平;市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管理人员在试点期内普遍培训一次以上;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及时将专利转化为标准。 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这一思路,鼓励企业将具有知识产权的专利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取得若干重要技术标准的突破,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七)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 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品牌各项指标有较大突破,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建立起商标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三、工作步骤 我区开展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009年5月):全面动员部署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全方位、多样式、多渠道的开展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示范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2010年10月):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围绕创建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及目标,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为接受考评验收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认真对照《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中的考核验收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认真进行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达标后,形成总结材料,向省知识产权局汇报,并接受考评验收,争取进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对创建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区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争取设立专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全区的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设立专(兼)职知识产权人员,以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增加投入,奠定基础。 设立路桥区专利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资助、专利转化实施、专利保护、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创建示范等方面。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将知识产权工作列为技术创新工作的重点,为了将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就试点工作任务对各责任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区政府将专利增量和知识产权实施效果作为对镇(街道)政府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对专利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调研,科学决策。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以及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路桥区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组,对我区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计划项目的实施、重大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五)依法行政,加强督查。 加强对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专利维权监督员制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路桥区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重点工作 责任分解表
|
|||||||||||||||||||||||||||||||||||||||||||||||||||||||||||||||||||||||||||||||||||||||||||||||||||||||||||||||||||||||||||||||||||||||||||||||||||||||||||||||||||||||||||||||||||||||||||||||||||||||||||||||||||||||||||||||||||||||||||||||||||||||||||||||||||||||||||||||||||||||||||||||||||||||||||||||||||||||||||||||||||||||
来源: 作者: 编辑: 项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