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创建“廉洁村(居)”活动的实施方案 |
2010年06月08日 00:00:00 中国路桥新闻网 |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按照路桥区《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创建“廉洁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各村(居)开展“评星晋级”创建“廉洁村”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评星晋级”创建“廉洁村(居)”活动为载体和抓手,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党员干部廉政素质,为促进我街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廉洁村(居)”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街道“廉洁村(居)”创建工作考评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永忠、主任章明达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海鸿、纪委书记戴加平、街道组织委员张灵锦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戴加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潘赴杭、邵颖、郑蓉、郏正康、应有康、张剑英、葛冬青、徐仙连、罗永君、郑雪芬、潘灵素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 全街道34个村(居)。 四、活动时间 “廉洁村(居)”创建工作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初评和结果公示,年底前完成2010年度的星级评定工作。从2011年度起,每年开始一次创评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前完成星级评定和命名。 五、工作内容 1、星级评定。全街道34个村居将分别评定为无星级至五星级村(居)六个层次,其中,三、四、五星级村(居)原则上分别控制在村居总量的35%、10%、5%左右。 2、考评办法。根据“廉洁村(居)”的创建标准,在各村自评基础上由街道“廉洁村(居)”创建小组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定。为保证创建活动的先进性和权威性,采用综合考评制,并采取以下三步骤进行: 第一步,量化考评。按照《峰江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居)考评表》的内容,对村(居)进行全面的定量考评后,给出得分。 第二步,声誉度考评。发放《峰江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居)测评票》,由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街道机关干部和村(居)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性考评。考评按领导小组40%、街道机关干部30%、村(居)党员、村民代表30%的比例给出得分。 第三步,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考评分(综合考评分=量化考评得分×50%+声誉度考评得分×50%)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列,作为“廉洁村(居)”创建活动的最后得分。 考评档次为无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梯进关系。四星级以上村(居)必须达到90分以上,三星级以上村(居)必须达到80分以上,二星级以上村(居)必须达到70分以上,一星级以上村(居)必须达到60分以上。对60分以下的村(居)(不包括60分)则定为无星级。五星级村(居)由街道两班子从四星级村(居)中票决产生。 四星、五星村(居)一票否决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群众对村两班子的满意率没有达到80%以上; (5)在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成绩在平均分以下的。 (6)出现三星级村(居)一票否决内容的。 三星级村(居)一票否决内容,主要包括: (1)村级组织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 (2)普通党员因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3)一年内有2名以上(包括2名)党员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4)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 (5)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或村民代表大会测评中,信任票少于2/3; (6)安全生产出现死亡事故的或造成严重损失的; (7)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等不规范而引起上访的(经查属实); (8)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廉洁村(居)”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3、结果运用。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定、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居。区里将对四、五星级村居进行表彰,同时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一星级以下(含一星级)村居及村居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性考核先进和区级文明村。对达不到星级村居评定标准的村,要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否则,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每年年初对升级的村(居)进行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居)主要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6月10日前成立街道“廉洁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5年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拟定街道“廉洁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星级评定的重大意义,形成浓厚的评创星级村(居)氛围。 2、自评申报阶段。7月底前,各村(居)自评后向街道创建活动考评小组申报。 3、考评验收阶段。10月底前,街道复评定级,四、五星级村(居)在街道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审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4、总结提高阶段。每年对“廉洁村(居)”创建工作中先进村(居)进行表彰。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星级村居创建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廉洁村(居)”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创建“廉洁村(居)”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廉洁村(居)”创建活动的开展,需要全街道上下的通力配合。街道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联系村(居)的干部要深入各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村(居)活动顺利开展;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村(居)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廉洁村(居)”创建活动。 |
来源: 中国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