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峰江街道机关干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
2011年02月28日 15:21:59 中国路桥新闻网 |
机关各办公室: 为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又稳又好”地开展。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路纪委发[2010]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峰江街道机关干部村级换届工作纪律。即要求坚决做到“五坚持五严禁”: 1、坚持遵守政治和组织纪律。全体机关干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全街道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原则,严守纪律。 2、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保证换届要求合法、程序公正、操作规范。 3、坚持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原则。派驻到各村(居)的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尽职尽责,发挥作用,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既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日程安排,及时帮助指导村(居)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又要注重正面引导,带头宣传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政策,带头支持公平竞选,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依法积极参与,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4、坚持实施选情动态把握的原则。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本村(居)换届选举情况的掌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领导小组报告,不得擅自作主。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制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坚持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机关干部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换届选举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街道党工委将依法、从严处置。 6、严禁以任何名义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与、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7、严禁协助参选当事人采取任何方式和手段拉票贿选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选民投票意愿等违反党章和其它党纪法规的行为; 8、严禁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影响换届选举的正常开展; 9、严禁发表影响换届的不正当言论,制造、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小道消息”。 10、严禁接受任何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的财物和宴请。 中共路桥区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路桥区峰江街道办事处 2011年2月17日 |
来源: 中国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