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调解“高速路” |
2011年04月18日 16:29:09 中国路桥新闻网 |
4月1日,路桥区横街镇居民程义在调解员老周的劝解下,主动与邻居握手言和。
“我们的事情也不算大,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热心解决,人和调解中心的反应真是迅速。”由于对门前道路设置意见不同,当天,程义和邻居差点大动干戈,拨打了110报警。 该镇人和调解中心得知后主动介入,接手了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通过接触、调查、调解,调解员很快就让事件双方达成一致,并且心服口服。 去年以来,路桥区以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人和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信访、司法、行政等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对一般性纠纷进行调解解决。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社会稳定局面。 截至目前,全区共配备专职调解员27名,兼职调解员312名,聘任调解员78名。共接待群众来访上千批次,成功调处率达98%以上。 群众:矛盾纠纷“走近路” 陈招才曾任金清实验中学校长,他从岗位上退下以后,还时刻不忘关心身边群众的生活,认识他的金清群众都亲切地称其为陈校长。 目前在路桥,像陈招才这样经验足、威望高、积极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专职调解员不在少数,他们常驻派出所工作,把调解职能发挥得十分出色。 2008年5月,路桥区在金清派出所率先成立了人和调解中心,整合信访、司法、行政等方面力量,与110接处警中心联动,试水调解解决一般性纠纷。 “大部分纠纷都出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我们的工作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矛盾走近路。”作为金清人和调解中心的一员干将,陈招才如是描述他的工作,在他看来,看到当事双方从互相指责到握手言和,是心里最大的慰藉。 陈招才表示,以往,群众都有“有事找110”的观念,在发生矛盾时最先想到的往往是拨打110,110接处警中心也就成了群众矛盾的一个重要汇聚地。但从接处警中心的历史数据显示,能够立案的只有30%左右,还有70%左右案件不能立案,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再次推向社会,可能会再一次激化,甚至有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不利于社会稳定。 调解员:调解矛盾按“交规” 让当事人看得到公正与透明,是路桥人和调解中心的自身要求,也是其展现给群众的良好形象。 一个个细节,构成了路桥人和调解中心的“躯干”,而一批作风端正、工作热心、水平好、威信高的调解员队伍则是其核心。 记者在该区各人和调解中心看到,墙面上公示了调解员的信息。据介绍,双方当事人有权指定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申请要求某个调解员回避,这被称作“点菜式”调解员自选制度。自选调解员,案件的调解过程就会相对顺利,当事人也较为认可调解的结果。同时,调解员也会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增强自身的责任感,更好地去履行职责。 蓬街镇政法办负责人对记者说,在重大案件的调处过程中,人和调解中心参照法院庭审的模式,采用背靠背的方法劝导各方当事人,找准矛盾争议的焦点、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有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如有必要,还会邀请专业部门或机构参与调解。 “我们对于已调处的矛盾纠纷,也会定期进行回访,督促协议履行,一定要将调解目的落实到位。有些还没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我们也要千方百计再次调处。”陈招才说。 警方:调解矛盾“不堵车” 调解员老胡曾经是一个远近闻名的“老上访”,多年的上访经历让他深感诉求无门的痛苦,而现在,他的胸前佩戴着徽章,并以调解员身份为骄傲。 “自从人和调解中心建立之后,信访、司法、行政等方面力量介入到110接处警工作,各类原先较难处理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堵车’了,实现案结事了。”金清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更多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也得到了一定的预防。 据介绍,路桥人将家庭、邻里纠纷称为“闲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矛盾纠纷也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原先110所管辖不到的“闲事”,往往容易成为各种矛盾的导火线。路桥将110接处警中心与人和调解中心联动,将众所周知的报警热线110连线调解员,调解员根据矛盾实际处理情况。 简单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居(社区)调解室、110司法联动及其他部门主动受理,及时化解。信访纠纷、企业工伤劳资纠纷和各村居(社区)调解室、110司法联动及其他部门无法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均归入人和调解中心下设的镇(街道)调解室、镇(街道)工伤劳资纠纷服务窗口和派出所分中心受理。 “在路桥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中,人和调解中心以110接处警为主要渠道,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上主动出击,为党委政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管理者形象。”路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仁标如是说。 |
来源: 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