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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通知
2011年08月30日 09:25:26     中国路桥新闻网
路峰街工委〔2011〕66号 中共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峰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立即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主要任务:通过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委办传〔2011〕93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台政办发电〔2011〕369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通知》(路区委办[2011]17号)精神,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利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网络,通过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实现“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和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为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及企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机械制造、废旧金属拆解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 一查思想认识到不到位。要全面检查各村(居)、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部署是否到位;是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是否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是否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查隐患治理到不到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动作,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再排查。从是否及时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排除隐患等方面,严格落实排查责任,特别是要针对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不足、隐患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深查隐患,多措并举,强力整治,加大治理和防范措施工作力度。 三查责任落实到不到位。要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各单位和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是否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此次检查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为基础,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检查开展方式要改变以往“保姆式”监管为“法条式”检查,主要突出“十查”,以查台帐资料和现场状况为主: 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 二查安全员配备、安全员工作开展情况; 三查责任承诺书、网格化落实情况; 四查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六查企业自身是否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是否建立档案,发现隐患后有无跟踪整改; 七查企业车间转包、转租后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是否已协调到位; 八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 九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制定、实施和演练情况; 十查企业内部重点隐患点整改落实情况。 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检查由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二)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由安监中队组织实施。 (五)机械制造、废旧金属拆解行业安全检查由工办组织实施。 (六)其他行业(领域)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为期二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7月底至8月5日,动员部署阶段。各办公室、各村居、各企业进行动员部署,制订大检查方案。8月初至9月10日,企业自查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隐患,并针对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9月11日至9月20日,监督检查阶段。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月下旬,督查总结阶段。街道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效及落实重点工作、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立即成立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到车间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紧密联系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大检查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到每个车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企事业、机关各办公室都要积极参与,开展全面的、系统的、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生产安全各个环节防范措施,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大检查工作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要充分调动各级网格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家庭式作坊开展全员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开展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大检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不留死角。 (三)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各企事业、各有关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一律按照《路桥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依法行政等环节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能耗、环保、安全这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一批安全隐患重大、生产技术落后、能耗高的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彻底消除一批重大的、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一步优化全街道安全生产环境。 (四)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各有关办公室要结合“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舆论引导,群众参与。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全社会及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收集信息,及时报送。为了解掌握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各村居、各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请各牵头部门于8月10日前,报具体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8月30日前,报送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9月20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总结及汇总表报送安监中队。 中共路桥区峰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路桥区峰江街道办事处 2011年8月23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大检查 通知 抄送: 区委办,区府办,区综治办。 路桥区峰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1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50份)
来源:  作者:  编辑: 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