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海:百姓称赞的好法官 20多年没办过错案 |
2011年09月27日 14:23:56 中国路桥新闻网 |
9月13日下午,走进挂着两块“浙江省五好法庭”和“浙江省模范五好法庭”的路桥区金清人民法庭,外表朴实的法庭庭长徐长海给记者的第一感觉是亲和中透出一种内心的强大。 “2008年7月至今年8月底,金清法庭共办结2873件案件,人均结案数位列全省前茅,案件零瑕疵,质量指标位居全省第一序列。”徐长海说:“这是省高院每月案件质效考评中反映出的数据。” 记者了解到,徐长海当庭长的这3年,年均办结案件360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申诉,体现出非常高的质效和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徐长海视公正办案和案件质量如同自己名誉一样珍贵,20多年法庭生涯中,没办过一件错案,没有一起案件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徐长海多次立功、受奖,9月1日,又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有这样的法官,我们金清、蓬街的百姓就会有平安感。”9月13日,68岁的金清金港居居民陈招才对记者说。 “他把群众当亲人” “每天与婚姻家庭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权益纠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等打交道,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今年42岁的徐长海自1988年进法院工作以来,就深谙法官的职责就是要保一方平安、和谐。 2010年7月,在蓬街某村执行一件离婚案件中的嫁妆时,因一方当事人用迷信诅咒另一方当事人,引起另一方及其亲朋好友的愤怒,最后发展到双方持械准备恶斗,在这关键时刻,徐长海站到了持械双方的中间。他说:“双方离婚了仍然是亲戚,小孩还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小孩,小孩的父母还是你们最亲的亲戚,你们这样做不是亲戚打亲戚吗?”他以亲情唤醒了当事人的鲁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惨剧,维护了社会稳定。还有一次,在处理一件交通肇事案时,双方为事故赔偿发生了尖锐冲突。徐长海赶到现场时,一方当事人正拿着自己卖猪肉的肉斧找另一方当事人拼命。身高只有1米69的徐长海不顾个人安危,张开双臂,勇敢地冲到双方争吵者中间,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谁都不能乱来。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人员伤亡,难道你们还要雪上加霜,痛上加痛?”一句话警醒了火头上的当事人。徐长海从人性的角度为他们打开内心的死结,再次化解了矛盾。 以情动人,铁骨柔肠,可以说是徐法官处置民事案件的独到之处。2008年,有一次徐长海刚为辖区的治保干部上完课,派出所所长找到长海,请他帮助调解一件多年未处理的疑难复杂老上访案。这是一起为宅基地建房发生的争吵事件,被害方受轻伤,因证据不足,一直未处理。处于弱势的受害方成了老上访户,致使邻里关系紧张,冤恶还影响了下代人。徐长海接手后,他一面动用双方亲戚的资源,一面联系当时四川发生的地震,苦口婆心地说:“天灾无法避免,人祸可以避免,没必要为争这口气,邻里不和,精力牵制,仇恨加深,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结冤情。”通过反复工作,化解了矛盾,受害方得到了适当赔偿,解开了心结。 说到这些案件的处置时,徐长海说:“我们当法官的,一方面要拿起法律武器,一方面还要以亲人的关爱,以最能打动人心、打开心胸的话去‘镇’住当事人,让百姓真正懂得司法是保护百姓的。” “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丰富的知识和完美的人格是做不到的。”为此,他用大量的时间来学习,对文、史、哲、政、经、法以及诸子百家等主张做了比较深地研究,形成自己的独到见解,锤炼自己的修为,完美自己的素质,把人性融化到司法中去。 该法庭协警张斌说:“徐庭长经常对全庭同志说,要体悟百姓谋生之艰苦,企业创业之艰难,送传票打电话时语气一定要和气,把百姓当亲人,事情才能办好。”在金清法庭,“要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感到法律的威严时,感受到法官的温情。”这是徐长海经常说的话。法官时时都要谦卑待人;对弱势群体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等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和立案;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把执行款送到卧床的伤残当事人床前等等。对金清法庭的亲民执法,老百姓如沐春风。 “徐庭长办案像‘八幅围裙’” “金清法庭只有6名正式干警,管辖金清、蓬街两镇,辖区常住人口有17万,外来人口近10万,占路桥区人口的40%,地域占该区的三分之一,每年法庭的案件受理数和办案数均近千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单靠法庭单打独斗,很难做好案件的处理和矛盾的化解。”徐长海对笔者说,“只有在社会管理机制上创新,协调辖区的各种调解力量,才能加快减少各种纠纷的处理,减少立案率。” 今年初,在徐长海的提议下,金清法庭联合辖区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交警中队及辖区村居等调解组织,成立了金清人民法庭辖区调解工作联合会,协同协调、组织、指导、实施辖区的调解工作。这是台州市首家以法庭为主导的调解组织机构。 一个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民间调解四位一体的互动、联动的工作窗口应运而生。调联会每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协调和解决辖区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层调解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人员依法调处纠纷和制作调解协议书的能力。 今年7月1日,金清法庭一名审判员会同当地司法、边防人员赶到金清某村,就该村村民梁某和林某因双方打群架引发的赔偿案进行联合调解。此案虽说是琐事引发,但因双方在当地均属大家族,故互不服输,当地边防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为此派出所向辖区调解联合会提出申请,要求将此案列为重大疑难案件,请求法庭派人予以指导并参与调解。经三方成员单位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这种新机制的建立,立竿见影。至8月31日,就已成功调解各种案件570多件。金港居居民陈招才原是金清实验中学的书记,退休后被法庭聘为陪审员,他多次参与徐长海调解各种案件。他说:“徐庭长的调解,就像‘八幅围裙’那样把案件拨得‘周圆’,老百姓心服口服。” 友谊村的支部书记陈青利多次参与对法庭工作的评议。他说:“徐庭长他们能做到庭前专心做工作,庭中细心来调解,庭后耐心听双方意见,办事如此贴切,确实不简单。” “不能收的钱,一分都不能要” 今年7月底,徐长海经多方努力,秉公将一件买卖合同的案件办结,为当事人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对此感激不尽,随即来到徐长海的办公室,将装有上万元好处费的信封塞给徐长海。这时的徐长海没有了办案时对百姓的那种亲和,而是严厉地说:“你这样做,不是在害我吗?这钱我是不会收的。”当即予以退还。 “不接受当事人的一分钱,不收当事人一份礼,不徇私枉法。”这是徐长海给自己定的“三不”铁律。 作为法官,他碰到当事人以钱物引诱的事不计其数。但每一回都被他严词拒绝。他说,我出身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是党把我培训成一名光荣的法官。当法官不容易,己不正不能正人。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应当成为一种人格力量,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尊崇。我当然也需要钱,但不义之财不能收,我要对得住党和国家,对得住百姓,对得住家庭,对得住工资。 他的父母也经常对他说:“办公家的事,不能收的钱一分都不能要,收了就不会有好事,晚上睡不着。” 他的爱人也常给他吹枕边风:安安生生过日子多好啊。 对清廉的坚守,使他在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每年他都会碰到十多次这样的事,但送来的钱物都被挡了回去。 他就认准一个理: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
来源: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