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 年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具体情形》的通知 |
2011年12月30日 19:17:48 中国路桥新闻网 |
中共台州市纪委文件
台纪发〔20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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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 年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具体情形》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1 年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具体情形》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州市纪委
台州市监察局
2011年5月26日
2011 年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具体情形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现明确党政干部有下列 21 种情形之一的,依据《台州市党政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1、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委、政府的政策执行不力,影响政令畅通,导致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2、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使用虽没有废止但其中已经自然失效的条款规定,导致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3、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依法应该办理而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的。
4、未按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违反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有关规定,拒不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等有关信息的。
5、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为,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政乱作为行为的。
6、违反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的,即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从事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中餐饮酒;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7、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以及其他有损党和政府形象行为的。
8、不按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奢侈浪费的。
9、违反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
10、未按要求推行审批和办理事项“两集中、三到位”一站式服务的,即审批和办理事项未向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一个科室集中,未实现项目进驻到位、处室人员到位、领导授权到位;或服务事项应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而未进驻的。
11、未制定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职责混乱,相互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
12、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向当事人说明,不移送有关单位或置之不理的。
13、对办理同类事项的服务对象,在相同的条件下不同等对待和办理的。
14、未能按期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确定的协调事项,致使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
15、对党委、政府部署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信访积案、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或者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的。
16、在招商引资中,作风不扎实、服务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引起投资方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经查属实或者撤资、撤项目的,或者故意设置障碍,影响、阻止资金项目引进的。
17、把属于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搞有偿服务,通过中介机构向生产经营者、管理服务对象收费或从所管理的中介机构分利的。
18、违规指令生产经营者或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各种评比、达标、升级、考核、培训等活动,借机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19、大操大办婚丧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0、未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网站或设置其他投诉渠道,对应受理的投诉不予受理或虽受理但不认真调查处理,造成投诉人反复投诉的。
21、其他有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应予问责的行为。
主题词:作风 效能 2011年△ 问责 通知
抄送:市纪委
中共台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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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