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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14日 00:00:00     中国路桥新闻网

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提高党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统一评议要求,规范评议程序,确保评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在2013年1月初前结束。

    二、评议对象

    镇辖各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以支部为单位,优秀的占党员总数的10%左右,不合格、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四、评议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路桥区村(居、社区)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制度(试行)〉的通知》(区组通〔2008〕28号)文件,结合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为:

    1、理想信念: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竖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2、宗旨意识:积极为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出谋划策,公开承诺,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模范作用:在职党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积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宣传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不组织、不参加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村(居)的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活动。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款的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1)党性观念差,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2)长期消极落后,不发挥党员作用,参与“黄、赌、毒”、打架斗殴和封建迷信等活动的。

    (3)策划或参与无正当理由的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选举中搞非法活动或以威胁、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被查处的。

    (5)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政策法规,影响较坏的。

    (6)信仰或参加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另外,本年度受党纪处分或者民主测评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得票率达2/5以上的,不得被评为优秀或者合格等次。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员公开承诺的践诺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以年终支部党员大会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实施步骤为:

    1、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要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2、自我剖析。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参会的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剖析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分党内与党外两个层面进行。首先是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其次在党员互评后,听取党外干部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要在党内党外分别进行民主测评,下发民主测评表,由全体党员、本单位有代表性的非党人士(人数少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对每位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4、组织审定。支委会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属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评议对象,要就他们所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作出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连同主要事实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结果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评议材料一律由镇党委统一存档。

    5、结果处理。(1)受镇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要从支部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中产生。(2)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填写《限期改正党员登记表》,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跟踪帮教,到期仍不改正的给予劝退或除名。(3)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要予以劝退或除名;对确实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不合格党员,可视情况给予限期改正或其他党纪处理,半年后仍不改正的,予以除名。(4)按照区委文件规定,对于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离任村级老干部,当年不得享受生活补助。(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不评定评议等次。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要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但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原则上党内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2/5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到期仍不改正的取消预备资格,被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资格。(6)体弱多病、无法正常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照上述评议内容,由年终支部党员大会集中评议时直接确定其年度评议等次。(7)组织关系转入支部不足半年的党员,不列入当年评议范围,由年终支部党员大会集中评议时直接确定其年度评议等次。

    6、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

    (1)调查核实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

    (2)召开支委会,提出处置意见,并向镇党委汇报。

    (3)召开支部大会报告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讨论时,应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为有效。

    (4)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劝退、除名党员登记表》或《限期改正党员登记表》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主要事实调查材料和证明材料一起报镇党委审批,审批后存入党员档案。

    (5)镇党委经过集体讨论表决,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做好受处置人的思想工作。

    六、评议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有利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忌走过场,搞形式,要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领导力度。各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当作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操作,抓好落实。驻村干部要全程参与所驻村(居)的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各党支部评议后及时将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党外群众对党员测评汇总表及其他材料交镇组织办公室存档。

    3、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负责督促指导镇各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发现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要求党支部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党外群众对党员测评表

      3、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4、党外群众对党员测评汇总表 

 

中共新桥镇委员会

             2012年12月14日

 

 

附件1

新桥镇         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类别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类别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60

附件2

新桥镇         党外群众对党员测评表

类别

  

满意

不满意

类别

  

满意

不满意

60

附件3

新桥镇         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类别

 

综 合 评 价 票 数 汇 总

类别

 

综 合 评 价 票 数 汇 总

基本合格

合格

备注

基本合格

合格

备注

60

注: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支部评议每个党员的结论,并加盖支部公章。


附件4

新桥镇       党外群众对党员测评汇总表

类别

 

综合评价票数汇总

类别

 

综合评价票数汇总

满意

不满意

满意

不满意

60

                  

 

 

来源:  作者:  编辑: 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