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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作风、进一步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01月23日 11:37:22     中国路桥新闻网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改进作风、进一步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和全省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切实好 2013 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扎实实做好涉及民生的各项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受百姓冷暖,体察群众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好事。要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分级实施,精心组织好各种形式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困难群众、困难群体、困难企业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要扩大慰问范围,进一步增强走访慰问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对象,避免重复。走访要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所有困难群众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他们能安度春节。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援助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现就业。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一批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
    二、丰富群众节日物质文化生活
要根据节日期间城乡居民需求特点,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科学储备应急物资,加强价格监管,保证节日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做好应对冬季危害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加强对水、电、煤、油的供应保障。要对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组织更多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开展“三下乡”活动。加大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创建平安文化市场。        
   三、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抓好消防、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学校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严格执行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自觉遵守,从严要求,规范行为,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防止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镇(街道)、各部门不准到外地举办乡情恳谈会、通气会、茶话会、联谊会、团拜会、同乡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二是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中收受和分发土特产情况发生。三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四是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五是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六是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要求传达到各级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区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开展暗访和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12388、82448757;举报网络平台:lqjw.luqiao.gov.cn。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足够力量在岗值班,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办公室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来源: 中国路桥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