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外地民警“告状信”引发的反思 |
2013年06月19日 09:41:50 中国路桥新闻网 |
5月30日,一封来自浙江省杭州市一位民警的来信,在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引发了震动:局长表示“感到十分惭愧”,要求全局民警进行警醒和反思;政治处将信公开印发全局进行讨论…… 事情还要从5月9日说起。当天,杭州民警关韦(化名)带着妻子来到路桥游玩时私家车被撬,装有证件、银行卡、手机和少量现金的包被盗。 关韦向当地110报警,不一会,4名民警来了。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简单的取证和询问,关韦表明了身份后,提出应该调取一些 “有助于破案”的物证,但处警民警并没有采纳。更让关韦心里不是滋味的是,民警取证后没有打招呼就离开了,“连一句安慰我们的话也没有。” 回到杭州后,关韦感到如鲠在喉,决定给路桥公安分局的领导写信。在信中,具有多年刑侦和治安工作经验的关韦对这次处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再忙也应该按照执法规范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因为处警规范是对民警自身的保护。“这件事如果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结果会怎么样?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如何能提高?”关韦在信中发出疑问。 这封两页纸的来信引发了路桥区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郑灵江的深思。他在来信上写下了180个字的批示,表示要有“知耻之勇气”、“改正之决心”来举一反三。他说,这样做绝非“小题大做”,而是直指公安执法的规范化及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情”。分局自去年开始进行接处警机制改革后,狠抓了接处警的速度、态度和规范化程度,群众满意率已达95%。这一次,正好遇到关韦提出了专业的意见,这样的“忠言”应该引发全局民警的警醒和反思。“也许这件事能让整个分局,至少在对待群众工作上有个态度的改变,补齐5%的缺口。” 在民警中,这封信引发了热烈的讨论。在金清派出所的学习会中,民警表示,要想赢得群众的满意,每一次接处警都要尽心尽力,“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我是报警人’。” 记者手记:用行动实现对群众的承诺 作风建设必须在“求实”上做文章,在“务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对于基层公安机关来说,就是要用实际行动来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 对于一封来自同行的“告状信”,公安局长非但没有恼羞成怒地盲目处理下级,反而首先做了自我检讨,并借此成为提高队伍作风建设的一个抓手,希望补齐落下的满意率。靠的是什么?将心比心。 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压力巨大、恶意投诉……对于基层民警来说,这些都是造成群众满意率低下的原因,但也往往让民警一肚子苦水。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民营经济非常发达的路桥区,一个派出所一天的接警量就在100个以上。“工作这么忙,很难让人顾及到要求,就像得先吃饱穿暖后才讲究生活质量一样”这样的想法在基层民警当中并非少数,而正因为忽视了程序、规范,容易导致群众把“态度”问题作为衡量公安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把作风建设的监督权、评判权更多交给群众,以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来倒逼民警作风转变。只有有了从严从紧抓落实的决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承诺才不是一句空话。 ■基层民警心声 都说态度决定一切,在基层警力配备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现状下,我们不能靠责怪受害人的“吹毛求疵”来掩饰自己的不足,更应该从自身的角度去思考,案件能不能破获取决于很多客观条件,但服务态度的好坏却是每一个民警的主观原因。相信经过学习,派出所民警的工作作风会有所改变,希望同行能一起见证,更希望能赢得辖区群众的满意。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金清派出所民警施永刚 今年开会本子、笔都不发了,连个手提袋也没有,会序册也就一张纸。会议材料只有一个主报告,领导讲话都没打出来。以前开会最少要3天,今年的会基本1天半就结束了。领导台上讲话有啥说啥,倒是基层单位的发言多了起来。这样开会,组织者省力,参会者省事,官兵舒心,多家受益,可谓一举多得。 |
来源: 人民公安报 作者: 编辑: 项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