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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财通中心退房潮或因民间借贷

2013年08月12日 09:47:14 本报记者:

一个已经清盘的楼盘,却在最近爆出退房潮,今年前四个月,地处下沙的财通中心遭遇退房60多套,当时开发商的回应是:购房客无力支付尾款所致。

我们的报道出炉后,事情又峰回路转。一位神秘的报料人在我们的微信上留言:这其实不是普通的退房事件,而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开发商是借款方,而那几位一次退房近30套的购房者其实是贷款方。退房,是因为财通方面还清贷款了。真相究竟是怎样?

 

网友报料:

财通退房潮起因是民间贷款

财通中心位于下沙金沙大道与高沙路交叉口,主要为精装修的酒店式公寓,首次开盘时间为2012年3月3日,预计2014年11月交付,今年年初,开发商曾对外宣布所有房源已经卖完。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财通中心解除合同次数超过60次,居楼盘解除合同排名首位。今年1~4月份加起来,该楼盘一共被退房66套,总价约6900余万元。其中今年2月8日,一位名叫陈小娟的退房牛人一天之内退财通中心房源26套,多为位于21层的商务办公房源;3月22日,一名叫王长春的购房者又退掉了29套商务办公房源,所有房源均位于20层以上。

财通中心负责人曾对本报记者表示,退房是因为这两个客户先付了一部分的房款,后来没有如期付尾款,只能给他们退房。

不过,在微信上这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和身份的报料人嘴里,事情又有另外一个说法。“财通退房的真正原因,并非‘购房客’无力支付尾款,而恰恰是财通把钱给还了。”

笔者几经周折打通了这位报料人的电话。据他介绍,财通中心负责人口中“购房客”的实际身份是民间借贷投资人,财通中心很可能是之前遇到资金问题,向民间借贷投资人借款,并以财通中心房子作为抵押,按照一般的购房流程签订了网签合同,以此来筹集款项。

为了证实自己说的话并非空穴来风,报料人还透露: “我曾经就是做民间借贷的,前段时间,刚好有个朋友说借过一次钱给财通中心,并且签订了网签合同做抵押。”报料人说,业内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当开发商遭遇财政困境时,若采取民间借贷的方式筹集资金,通常会与民间借贷投资人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贷款合同,一份是购房网签合同。网签合同作为开发商贷款的抵押凭证,民间借贷投资人也因此成了表面上的“购房者”。等到借贷合同还款日期,如果开发商按规定还出贷款,即可与“购房者”解除网签合同;若开发商到期还不出借款,房子便依照网签合同所示,抵押给“购房者”。

他说:“财通中心数次发生大规模同一人退房的现象,很可能都是因为还款日期到了,他们按时还款解除网签合同所致。”

财通中心:

 

不予回应

之前我们采访时,财通中心负责人曾回应大规模退房事件是因为“购房者”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房,一直付不出来尾款,“最后我们都要上法院起诉了,没办法,只能给他们退房了。”

对于来自微信“杭州房产”上,关于民间借贷的爆料一说,财通中心又是怎样回应的呢?

昨天下午,笔者拨通了杭州财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电话,他听闻笔者的问题后说道:“财通退房这事已经报道过了,不要再来问我了。”说完这一句,就匆匆把电话挂掉了。笔者又给对方发去短信,不过仍旧没有回音。

专家视点:

 

这种做法合法但不合理

开发商利用买卖房子的方式进行民间借贷,到底合不合法?资深业内人士,杭州双赢机构董事长章惠芳的看法是:“合法,但不太合理。”

章惠芳说:“目前并没有规定可以限制开发商利用楼盘向民间借贷,独立来看,他们签署的两份合同,一份商品买卖关系成立,一份借贷关系成立,这是没有问题的。”她说,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开发商利用楼盘抵押进行民间借贷的现象。

但是,章惠芳也指出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开发商以楼盘为抵押进行民间借贷,对市场会有一定的影响。表面上,大众看到的是楼盘的高成交率与火爆交易的现象,但这并不是真实的成交,而是泡沫成交。假造热销现象,也容易误导大众,不真实需求就有可能出现。从这方面来说,不太合理。”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说:“表面上看,开发商的行为是打政策的擦边球,没有违法。但利用网签合同进行民间借贷,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假的,不过,这种行为要取证判定十分困难。具体违法认定,还需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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