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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活动的通知
2015-03-12 14:55:46 来源: 编辑: 盛栋磊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以“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为主题,紧密结合文化礼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建设明德奋进的家庭文化,激发向上向善向美的正能量,提升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增进路桥软实力、实现“三个率先”贡献家的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立家规

  3月—5月,各地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开展家规溯源,通过查找家谱、找老者回忆等方式,把原有的家规找出来。召集家族(家庭)成员进行研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原来的家规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既有传承又有时代内涵的新家规。

  对无法查找原家规的家族(家庭),可召集家族(家庭)成员,学习我国古代经典家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代特点,融入家族(家庭)特色,制定家规。

  (二)习家训

  5月—12月,家规制定后,各家将家规提炼成几句话作为家训,在厅堂、门口悬挂、展示家训,各村文化礼堂文化长廊要展示各家的家训,使家训融入生活场景和社会氛围。

  各村要结合清明、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在传统婚礼、开蒙礼、成人礼、敬老礼等场合,开展家训诵读和讲述,交流各家持家经验,使家训常学常新,入耳入心,见言见行。

  (三)传家风

  6月—12月,《今日路桥》、路桥新闻网等媒体选登部分有代表性的家训,以及家训背后的故事。

  开展“我最认可的家训”评选活动,各地推荐50条短而精的家训,在媒体发布,由市民评选,评出10条“我最认可的家训”。年终时,将最认可的家训制成春联发给市民。

  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百姓故事大家讲比赛活动,各地各部门挖掘、推荐“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背后发生的故事,举办全区讲故事比赛。

  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示范户评选活动,层层推选,广泛发动,大力宣传模范遵行家训、传承良好家风的家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订立好家规、遵行好家训、传承好家风,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层面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把主题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落到实处。各地首先要在文化礼堂建设村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各部门要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讨论活动。

  (二)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整合资源,合力推进。要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们的节日”、农民文化节、邻居节等活动,提高家庭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使遵行好家训、传承好家风成为每个家庭的内在需求,形成家家亮美德、人人传美德的良好风气。

  (三)继承传统,创出特色。“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是一项跨越古今的活动,各地在开展活动时,一定要充分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让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与生动实践紧密结合,形成一种不忘本来,又开辟未来的家文化。

  (四)立足家庭,拓展延伸。各地、各部门在抓好“立家规、习家训、传家风”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展村训、校训、厂训的修订和宣传实践活动。

  台州市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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