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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广设善行义举榜践行核心价值观
2015-03-23 15:06:43 来源: 编辑: 盛栋磊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道德建设,着力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绍兴市文明办已于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以“爱、诚、孝、仁”为核心,宣扬身边好人的美德善行,营造好人有好报、好人得实惠、好人受尊重的浓厚社会氛围,合力建设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传递社会正能量。

  据市文明办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善行义举榜”将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个方面,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要求,对干部、职工、市民、学生等的善行义举张榜公示。

  即:社会公德以培育爱心、维护公序良俗为切入点,主要内容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行为。上榜公示以“爱”为核心,关爱他人、互助友爱,爱护环境、卫生整洁,热心捐赠、无偿献血等。职业道德以诚信建设为切入点,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等职业操守。上榜公示以“诚”为核心,忠诚于工作单位、忘我工作、追求卓越,诚实劳动、诚信待人等。家庭美德以孝老爱亲为切入点,主要内容包括敬老爱老、仁爱孝悌,夫妻和睦、相互忠诚,邻里团结、守望互助等行为。上榜公示以“孝”为核心,家庭幸福、长幼有序、邻里和睦相处等。个人品德以涵养正气、履行责任为切入点,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励志、好学上进、团结友善、修身律己等。上榜公示以“仁”为核心,知荣辱、分是非、辨美丑,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工作和社会,自觉履行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等。

  近期,全市各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纷纷成立了“道德评议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并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在“善行义举榜”上进行集中展示,让典型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让好人成为名人,得到称羡,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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