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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规矩 成方圆
2015-03-31 10:14:14 来源: 编辑: 朱思颖

□苏  南

  一天早上,小区楼下吵吵嚷嚷的,仔细辨听,是几个邻居在“围攻”一位新搬来的住户。以多欺少不仗义,我心里暗暗为那位新住户叫屈。但听着听着,事情的风向转了:原来是新住户忙着装修,烟囱对向了隔壁楼层的住户。虽然是“以一敌十”,但新住户毫不示弱,甚至咄咄逼人:我这样装烟囱也是没办法,原来户型不合理,我买这房子是为了做生意的,必须对原来的户型结构作出调整;要我拆烟囱也可以,那这小区里多少户的车库是改动过的,大家都把延伸出去的房子改回去就公平了;我家烟囱对着你家窗户,那你家窗户别开就好了,你家在楼顶私自搭建的玻璃房为什么不拆掉……围着他的那群人,变得“有苦说不出”,但其实也是有难言之隐。

  一群人吵了多久,什么时候作鸟兽散了,我忘了。但“鸟兽”一词硬是在我脑海里根植了,新住户之所以腰杆硬,无非是,“你们说我是咄咄逼人的野兽,先看看自己是哪种鸟”。

  记得装修那会,我也觉得自家70平方米的小户型,厨房就占了十来平方米,加上平日里不爱做饭,有些浪费。但几乎没办法调整,油烟管道旁边还有个尚未通气的燃气管道,一旦大动干戈,对同楼层的其他住户势必产生影响,于是只能让厨房那么大着,无非是在厨房里多做了些柜子,跟厨房无关的其他物品也收藏在这些柜子里。还有,当时一楼的住户就问我,要不要把车库拓展出去,理由是,“虽然没什么用,但大家都这么做了,不做挺可惜的”。想到一拓展出去,又得泥工、电工、铁门安装师傅请一遍,实在折腾,再加上争个两三平方米的空间真的没有太大意义,就不去占这个便宜了。估计盛情一番却被拒绝的邻居,当时也觉得我挺没劲的。

  不管自己需不需要,只要别人有,就要一样;又或者是但凡我需要的,不管对别人会产生什么影响,我就要去做。这两种人,一种是“能占多少便宜就占多少便宜”,丝毫不在乎占便宜的代价要多大;另一种是我就是爷,你们爱不爱做孙子我不管,反正这爷我是当定了。

  真想问句:在你们头上悬把刀,真就不怕脑袋会落地吗?我这么说,“江湖气”似乎重了点。那换种谁都听得懂的说法:你眼里还有没有法律了?往规矩里说,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建物可都是违法建筑。就算特别不讲规矩的人,怎么能让自家的烟囱对向别人家的窗户呢?你说一日三餐重要,我还觉得一天不打开窗户透透气,人会闷死呢!

  估计读到这里,读者会觉得莫名其妙,怎么通篇文章都在听你吵架啊?回到最初,这次南官人文大展坛第171展,展的是《用法治点亮中国梦——依法治国图片展》。说实话,像这样的展览早就该和大家见面了,因为生活中常常遇到“蛮不讲理,更不谈法律”的人。这应该跟我们的国情有关,从小到大经常听到这句话:“我跟你讲啊,按照道理来说了,这件事应该这样的……”是时候让这样一句话成为口头禅了:“法律对这样的事情是这样规定的……”既然“于情于理”助长了某些人的嚣张气焰,那“于法于理”一定会让我们的生活环境风清气正。

  平日里关注新闻的人,一定会感慨近段时间对“依法治国”的强调程度,这已然成为中国新政治宣言。或许很多人会觉得“依法治国”会对自身束缚很多,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位新住户会觉得:依法治国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户型不改,会极大制约我做生意的空间。如果你对户型有意见,甚至大部分住户对户型有意见,那么就应该好好坐下来商量什么样的户型才是老百姓需要的,以此来督促开发商建设更好的小区。甚至可以谏言政府,让政府督促开发商造房子。如果只是你个人意见,那么你在购买新房前,就应该清楚地知道这里或许不是你的最好选择。如此一来,“依法治国”让我们回到了事情的本源,让此后的一切都在大众共同接受的轨道上推进。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用老百姓的话来说,那就是“定规矩”,供大家遵照。只有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成得了方圆,这或许更是中国人合力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步。个人觉得,此次展览仅是沧海一粟,我们需要学习更多。但这是一次抛砖引玉,让我们从此更关注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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