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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弑师引发的思考
2015-11-12 15:39:42 来源: 编辑: 朱思颖

   10月18日下午,湖南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劫杀女教师的恶性事件。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小星、小绪、小书(皆为化名)抓获,嫌疑人年龄最小仅11岁,最大13岁。据警方调查,18日上午,3名少年一同到网吧上网,中午,小星、小绪提出到新廉小学玩耍。周末学校大门紧锁,3人便从学校东侧围墙爬入。因感到饥饿,小星撬开学校小卖部的门,盗走面包、棒棒糖若干。之后独自守校的女教师李老师在操场发现了他们,劝说离开。3人担心她报警,于是把这名老师杀死,并在其宿舍找到2000多元。由于3名嫌疑人没有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目前已被送往工读学校。面对这一惨案,舆论一片哗然,许多人认为有必要修改刑法,让未成年人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也有一些人开始反思家庭教育、留守孩子、网瘾等问题。毋庸置疑,学生在学校的时间要长于在家的时间,学校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教育有多大呢?我在这里说两点。

  一是功利教育盛行,谁来实施学生的素质教育?最近几年,屡有学生弑杀老师事件,如2013年9月,临川二中一名高三学生在教师办公室弑杀其班主任,2008年10月在全国引起轰动的杀师事件就发生了3起。这些弑师事件涵盖小、中、大学,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都是家庭教育的原因。老师是一个道德、技能的模范者和传播者,但是,经过多年标准化的机械知识教育,许多老师离这个使命已经渐行渐远。领导评价老师看的是分数,家长评价老师还是看孩子的分数,中考要分数,高考要分数,应试教育体制下,不少老师已然忽视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友善教育、生命教育等。教育行政部门来查,就搞点资料敷衍一下,不来查,用来上文化课。

  放眼国内中小学,老师专职并安排课时开展这些方面教育的学校有多少?如果有,这些老师的地位如何呢?很多学校都是文化课教师兼职上这类课程,他们的主业还是教文化课,有的学校甚至由校领导兼职。

  二是惩戒教育缺失,现在的孩子怕什么?孩子犯错误都是一点点突破的,胆子也是一点点壮大的,不是突然就敢干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惩戒有道德惩戒和行为惩戒,道德惩戒是本质,行为惩戒是表现,但是如今的孩子有接受过惩戒教育吗?记得小时候,奶奶告诉我,我们要做善事,做恶事就会有恶鬼缠身;如果我犯了错,父母更多地会责骂,甚至动手打。当然,教育不提倡打骂,但对孩子还是需要必要的惩戒,防微杜渐,从生活中一点一滴去纠正,让孩子有所畏惧,畏惧法律,畏惧道德良心。我们要知道,无法无天容易出大事。遗憾的是,现在家长不会惩戒孩子,老师也不会去冒风险进行惩戒。

  所以,我在想,是不是可以给老师或学校一定的惩戒权限,这样可能更有利于学生成长?当然,这个权限不能滥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毛庆江简介:路桥中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路桥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路桥区心理健康教研大组组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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