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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母亲的“四句话”发人深省
2016-05-08 14:38:15 来源: 编辑: 叶成
 

  2012年12月,瑞克·艾伦·罗斯先生在中国深圳参加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膜拜团体国际研究论坛后,专访了深受法轮功其害的“1.23自焚事件”两位幸存者郝惠君和她的女儿陈果,罗斯先生问了郝惠君一系列关于法轮功的问题,郝慧君如实作了回答,期间,郝慧君的“四句话”发人深省,令人深思。(凯风网《美国邪教研究专家对话法轮功天安门自焚幸存者》)

  郝惠君的第一句话:放弃修炼

  曾做了28年中学教师的郝慧君仍然保留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当罗斯问其有没有什么话要和现在的练习者尤其是那些北美的练习者分享的?郝慧君直言道:“我想借此机会告诫加拿大和美国的练习者不要再练法轮功了,我建议他们停止练习法轮功并且离开它。”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位自焚的母亲坚定地建议法轮功练习者放弃修炼?不妨先了解一下郝慧君母女俩的现状。郝慧君和陈果母女在“1·23”自焚事件中重度烧伤,从媒体留存的资料看,画面中的母女俩由于重度烧伤,烈火烧掉她们的鼻子、嘴唇、耳朵和头发,她们的脸部、头骨与疤痕和移植的皮肤一起闪着光泽。从郝惠君的侧面看,她的脸更像一张面具,一个小洞,是眼睛;下面两个小洞,是鼻子;嘴就用两排牙齿替代了。由于烧掉了双手,生活能力也基本丧失,现母女俩在河南开封市社会福利院接受治疗。

  郝慧君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曾是当地一名优秀的音乐老师,这位有着艺术修养的母亲无疑对女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从小就显示出在音乐方面的天赋,陈果5岁就开始拜师学习琵琶,1993年就被选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学习,曾被学校推荐参加过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的访问演出。1999年她又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条可以想象的充满阳光的道路。然而,同样是在母亲的选择和影响下,陈果随母亲开始练习“法轮功”,最终走上天安门广场,把她们的人生“烧”得面目全非。陈果有时会怨恨母亲。她不理母亲、顶嘴吵架甚至推搡她。据郝惠君的妹妹介绍,姐姐对女儿始终有负罪感,精神上特别痛苦。“姐姐一直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做事认真投入。也正因为如此,她痴迷‘法轮功’时,认为这是最好的东西,也想把它给女儿。”谈起母女俩的关系,郝惠君说:“果果有时状态很不好,会摔东西、不吃饭、整夜坐在床上不睡觉……”说到这里,郝惠君抬起残疾的小臂“拿”起搭在沙发靠背上的一块布,擦了擦眼角、鼻子和嘴。

  让自焚母亲难以授受的是,“1·23”自焚事件发生后,当郝惠君、陈果母女接受了美国反邪教专家和中国关爱协会工作人员的采访后,境外法轮功组织不承认她们是法轮功弟子,宣称陈果母女“只为煽动民众仇恨而活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如此恶意中伤让陈果的母亲郝慧君作了愤怒的回应:“我在开封市大兴街居住,我们附近的居民都知道我是练法轮功的,我在龙亭湖畔断桥练功点练功,后来也有一段时间到医专有个练功点去练。附近的居民和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们是练法轮功的。所以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凯风网《不能忘却的记忆》)冷酷无情的李洪志急于撇清任何对法轮功不利的弟子关系,这充分暴露了法轮功一贯自私自利的作派。

  自焚母女俩遭遇李洪志的冷酷无情,的确让这对悲怜的母女俩没有想到。对于师父的这种作派,若弟子再摸黑走下去,等待的将是漫漫的凄苦之路。自焚母亲借此大声吆喝,也算是对师父不仁不义的“回敬”。

  郝惠君的第二句话:遵守法律

  在接收罗斯先生专访时郝惠君表示:“1999年7月,中国政府及法律取缔法轮功。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本应该在那时就遵守法律,放弃练习法轮功。但是我们当时太痴迷了,以至于后来发生了自焚事件。我们真觉得后悔……”

  法轮功是个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当前我国的邪教组织进行了界定,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是目前我国对邪教问题的权威解释。

  西方国家称邪教为“极端信仰团体”或“膜拜团体”(cult)。国际上经常被引用的邪教定义是美国家庭基金会(简称AFF)的研究结果:他们认为,邪教是一种对某人、某个观念事物怀有巨大或过度热衷的团体或运动;为了团体领袖的目标,往往通过损害成员及其家庭、社区的利益,并通过反伦理手段进行控制(比如培养对团体强大归属感和脱离团体的恐惧感,施加强大的精神压力,信息控制,对社会和人进行激进的、绝对的评判,或者是好人,或者是恶魔等等)。

  对于中国国家法律的权威解释和西方国家对邪教的研究结果。中国为何把法轮功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1·23”自焚事件后的郝慧君似乎明白了这一点。李洪志鼓吹自己法身无数,法身无处不在,可以出入多层空间,可以对信徒加以保护并监控每个人的思想言行,以使法轮功练习者对其产生顺者则昌、逆者则亡的敬畏和恐惧,绝对服从其役使,来求得“圆满”、“成仙”、“脱魔”或消除“业力”的结果,并威胁背叛者将“形神全灭”。这种精神控制是对练功者进行严密的组织控制和残酷的人身控制,致使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但对“修炼”、“弘法”却染上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甚至自杀、自残或精神失常。

  在“1·23”自焚事件发生前,中国政府围绕“法轮功的的确确是个非法组织、法轮功是个不折不扣的邪教组织法、轮功侵害人权、严历打击邪教是世界各国的惯例”等都向公众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各类媒体也就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历史劣迹、法轮真相、邪恶巫伎等进行了有力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这些丑恶面目已被绝大多数人看清,可惜郝惠君她们却明白的太晚。这就不难理解她所说的:为一个公民,我们本应该在那时就遵守法律,放弃练习法轮功。可惜,时间改变了现实,自焚母亲这般懂得来得是不是有点太晚些。

  郝惠君的第三句话:理性很重要

  郝惠君在与罗斯先生对话时说,“请把我的话转告给法轮功练习者:他们应该将理性运用到实践中去……如果你以一种理智的方式看待事物,你会明白你应该做什么,”她说道。“理性很重要。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无论你做什么都不能走极端。一个人应该运用理性去学习如何做事,从而更好的理解……”

  练习法轮功怎么能使人失去理性“走向极端呢”?众所周知,中国的民间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几乎每个时代都有一批依附宗教、谶纬和神仙方术的“高人”出现,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兴风作浪。法轮功便迎合了这个时代的趋势。首先,在理论上,法轮功同样采用散布“末日来临”来欺诈恫吓群众。如果不信“法轮功”,将万劫不复,将“形神俱灭”,将在地球爆炸时,听不到李洪志的呼唤,升不了天,做不成菩萨。其煽动的利器,依然是邪教惯用的“天堂通行证”之类的空头支票。二是李洪志大肆神化自己。几年来他把自己升级为比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耶稣还高明的新的救世主。自称受业于诸多高人,是建立“法轮世界”的佛中之“大佛”,能推迟原定的地球爆炸时间,有常人所不具备的“四大功能”。三是贬低和侮辱一切现行宗教。认为“法轮大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李洪志是唯一至高无上的“大智大觉”。

  法轮功的这些怪异手法和教义,在美国邪教专家弗洛·康韦(Flo Conway)和吉姆·西格尔曼(Jim Siegelman)所著的《美国突发性人格变化的流行》一书中亦得到了印证:“几乎所有主要邪教和类邪教组织,以不要思考或‘精神控制’的某些形式作为它日常计划的一部分,可能包括反复祈祷、诵经、神神叨叨、自我催眠或者冥想的不同方法。这类方法,如果训练适度,可能会有利于身体和精神健康……但是长期受到精神控制……大脑的信息处理能力可能会中断或进入一种完全中止的状态……迷失方向,迷离……幻觉,错觉,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大脑可能完全萎缩。”

  回过头来再看“1.23自焚事件”的真相,郝慧君认为是“护法”,“在法轮功中间出现了到天安门广场去护法的当时这种情况……去自焚就是最好高的境界了,也是舍尽了”。据陈果回忆,“我当时都是抱着捍卫这个法的。法就是宇宙真理嘛!……我宁可不要我、舍弃我的生命也得捍卫这个法!”在陈果看来,到北京天安门前自焚是“护师护法”的“英雄”行为!可悲的是在母亲的影响和带动下,女儿也抱有同样的想法。邪恶战胜了理智,最终母女俩成了法轮功的牺牲品。多年来郝惠君在设法通过她的法轮功经历让人们分清真相,她希望目前在该组织练习者也能这么做。按郝惠君说:“法轮功引起了许多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这些问题?(法轮功练习者)应该用理性,用他们自己的思维,并且以一种辩证的方式去思考。当我们去除偏见,理性地以一种正常的思维去看事物时,我们就会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了。”

  郝惠君的第四句话:有病要看医

  在与郝惠君的交流中,罗斯先生告诉郝惠君在美国有的家庭投诉法轮功练习者基于自己的信仰经常拒绝医疗或中断药物治疗。“他们应该去看医生并且吃药,”她表示“告诉他们,当他们的孩子病了,带他们去看医生。你可以看到法轮功对我女儿灾难性的影响。我现在真的后悔至极。”

  “1.23自焚事件”中,北京积水潭医院对自焚者进行了全力救治。参与自焚的七人中,刘春玲因自焚当场死亡。她的12岁女儿刘思影,因烧伤引起病变,经抢救无效死亡。王进东、郝惠君、陈果,被烧成重伤。(刘云芳、刘葆荣在准备自焚时,被当场抓获)天安门自焚事件造成两人死亡,三人重伤。其中,烧伤最重的陈果、郝惠君还接受了双下肢大面积削痂、微粒皮移植手术。

  从了解的情况看,如果没有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医院的全力抢救,郝惠君母女俩也很难保住性命。这就不免让人纳闷了,在关键时刻,师父的法身都去哪里啦?“我的法身多得我也数不过来,简直太多了。”“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李洪志悉尼讲法》)在性命攸关的时候,师父的法力都去干啥去啦?“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念我的书就能够消它,念书的时候打出来的都是功,打出来的都是法,都可以起到消业的作用。”(《李洪志美国讲法》)

  从自焚母女俩遭遇的情况看,李洪志根本就没有什么“法身”、“法力”,他所吹嘘的“法身无数”、“法力无边”,只不过是用来骗人的招数而已。否则,李洪志为什么不出来行动,保护甚至营救自己的弟子呢?至少可以来个思维控制,发发正念什么的把被当场抓获的法轮功弟子刘云芳、刘葆荣营救过来。

  现在母女俩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中国政府和民众没有忘记她们,可师父早以把她们看作“行尸走兽”封存在法轮功的耻辱薄上。这多少让母女俩有点辛酸。因此,当罗斯向她们提出“一些法轮功练习者拒药问医”的问题时,郝惠君想没就多想就回答,“有病就应该去看医生”,可见言语中她们对法轮功的失望和痛恨的程度是一般没有经历过此事的人所难以理解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自焚母亲的“四句话”是压抑和沉淀心底多年的肺腑之言,这不仅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血泪控诉,而且也是对天下众生的一片良苦用心的告诫。远离邪教,拒绝邪教,分明就是自焚母亲“四句话”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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