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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墙体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6-15 16:46:41 来源: 编辑: 项天歌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打造“街头正能量”,弘扬“最美”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根据《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墙体公益广告宣传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台宣〔2016〕3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16年度墙体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出行、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墙体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为全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奋斗目标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步骤

   (一)作品征集(2015年5月—6月)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求内涵丰富,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规范(格言警句)、文明出行、文明礼仪、传统文化(经典诗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民俗风情、城市精神、廉政节约、生态文明等为内容,向广大市民传递具有深厚人文精神和价值追求文化信息的作品均可参加。另外,作品需图文精美,能够突出内容主题和画面层次感,同一主题的作品一般不少于5幅,同时要保持风格色调内容一致。图文搭配要比例协调,文字内容积极向上,且表述准确,浅显易懂。

    2、报送形式。本次墙体公益广告作品征集面向全区,有意参加的市民均可报名。参赛作品要用A3铜板175克纸张彩色打印稿或手绘稿,背面附上报送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设计图的电子稿需JPG格式(分辨率2048×1536以上),同时请详细填写好《2016年度墙体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3、截止时间。6月30日前,请将纸质版参赛作品报送至区文明办(区政府大楼912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2442690@163.com,联系电话:82442690。

   4、注意事项。参赛作品均要求是原创,如有发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临摹、引用绘画、动漫作品时需注明版权所有者信息),所引起的后果由制作方自行承担。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上墙、展览、出版、收藏的权利。

    (二)评选方式(2015年7月)

    1、审查筛选(2016年7月上旬):根据参赛作品报送情况,由区委宣传部、区同创办、区文明办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择优确定20件入围作品。

    2、评审公示(2016年7月中下旬):入围20件作品将在区主要新闻媒体和路桥发布等公众微信上,对每幅作品整体照片和局部放大照片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并作为评选活动组委会终评的重要依据。

   (三)奖项设置

   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最具创意、最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的10件,作为优秀作品奖,由区委宣传部、区同创办、区文明办对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证书,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余10件为参与奖,奖金为500-800元。

    三、作品运用

    入选的作品将以素描、彩绘、油画、喷绘等展现形式,在城乡道路两侧、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校园等公共墙体上全方位设置公益广告,力求导向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品位高雅、通俗易懂,努力形成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有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墙体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宣传阵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完成。同时,要将城乡公共空白墙体,全部纳入公益广告设置范围,做到公益广告全覆盖、无盲区。对内容陈旧、不合时宜、图像模糊的旧墙体公益广告进行清理,并及时更新。

    2.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墙体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中来。其中各镇(街道)要发动辖区内专业美术培训机构或绘画专长的市民参赛,至少推荐1件优秀作品参赛;区教育局要积极发动全区中小学校有绘画特长的师生参与本次活动,推荐作品一般不少于5件;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推荐1件以上优秀作品参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广告设计公司参与本次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3.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评比激励等长效机制,重视墙体公益广告日常维护和管理,注重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推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墙体公益广告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美化城乡环境的一道靓丽风景。

附件:2016年度墙体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         台州市路桥区多城同创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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