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旧城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地块重新划分的通告
2016-10-27 09:03:05
来源:
编辑:
项宇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旧城改建项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旧城板块项目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路政发〔2016〕23号)中的二号地块划分为二号A和二号B两个地块分别进行房屋征收。二号A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泰隆街,西至月河北街,南至邮电东路,北至路桥大道;二号B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泰隆街,西至永跃街,南至卖芝桥东路,北至邮电东路。
具体划分如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