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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路桥区“道德红榜人物”的通知
2017-01-19 15:02:39 来源: 编辑: 项天歌

关于表彰2015年路桥区“道德红榜人物”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5年,区文明委以继续深化道德榜样选树行动为抓手,在全区部署开展了路桥区“道德红榜人物”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区文明办实地考察,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初评,区文明委全体成员单位联评,区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区文明委决定授于王梅芳等10名同志为2015年路桥区“道德红榜人物”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道德红榜人物”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全区的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新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精神,把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实践中,在全区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追求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力推动“三个率先”战略部署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

附件:2015年路桥区“道德红榜人物”名单

台州市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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