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泥计划”优秀项目、
优秀“春泥使者”评选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
为更好地开拓创新思路、激发创作活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春泥计划”品牌活动,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春泥使者”的服务热情,进一步推动“春泥计划”深入实施,决定在全区开展“春泥计划”优秀项目、优秀志愿者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6年各镇、街道寒暑假组织实施“春泥计划”的具体项目或案例;2016年路桥区“春泥使者”个人与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春泥计划”项目
1、符合“春泥计划”工作要求,具有时代性、特色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深受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欢迎,效果显著。
2、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形式生动,措施具体,真实感人。表格材料应具体阐明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
(二)优秀“春泥使者”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富有爱心,体现出良好的志愿服务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积极参与暑期“春泥计划”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发动、策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活动,服务业绩突出。
(三)优秀“春泥使者”团队
1、团队组织纪律性强,管理有序,服务项目明确。
2、与各镇、街道有良好的工作沟通,为“春泥计划”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能结合自身特点和当地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成效显著。
3、有活动计划、日程、记录、照片和总结。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春泥计划”项目
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二等奖1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300元。
(二)优秀“春泥使者”个人
共10名,奖金500元。
(二)优秀“春泥使者”团队
共10个,奖金1000元。
四、评选办法与工作要求
1、参评的各“春泥计划”实施村和“春泥使者”,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于9月28日前将纸质表格报送区文明办912办公室,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82442690@163.com)。区文明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请各镇、街道将暑期实施“春泥计划”相关工作小结于9月28日前报送区文明办邮箱(82442690@163.com)。
附件1:路桥区2016年“春泥计划”优秀项目申报表
附件2:路桥区2016年优秀“春泥使者”个人申报表
附件3:路桥区2016年优秀“春泥使者”团队申报表
台州市路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路桥区2016年“春泥计划”优秀项目申报表
行政村(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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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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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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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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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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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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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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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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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 (街道)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参评的项目仅限于当年组织实施的,往年的无效;
2、每个参评项目需提供2-3张高质量的照片。
附件2
路桥区2016年优秀“春泥使者”个人申报表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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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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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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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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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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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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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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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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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路桥区2016年优秀“春泥使者”团队申报表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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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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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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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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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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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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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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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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