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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路桥区大队 “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十二项承诺
2017-07-07 17:23:01 来源: 编辑:叶成

一、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

严格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推行承诺制“零审批”

在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验收制基础上,推行多层住宅楼、办公楼建设工程和工业园区、集聚区、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建设单位只需提交消防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书面承诺后,不再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实现消防设计“零审批”。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实施消防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

三、申报资料合理精简

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内部装修工程,未增设、改动消防设施的,可不提供设施检测报告。申报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时,可不提供施工许可证明文件。改建工程(含内部装修、功能变更等)可不提供改变使用性质或者功能用途的证明文件。“小微项目”可用单位确认的平面图代替消防设计图纸和工程竣工图纸。

四、审批申报“容缺受理”

群众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时,提供申报表、委托书、消防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要件资料,消防机构即可受理。其他资料作为非要件资料,在消防机构出具意见前补送齐全。

五、项目办理提速增效

取消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消防备案(其他规定的除外)。实行项目审批异地受理、大队窗口周末半天无休受理及预约指导服务。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使用单位一致时,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职业技能“免培鉴定”

在消防灭火救援岗位上连续工作(见习)或者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消防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七、法律文书免费寄送

推行行政审批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当事人填写《送达信息确认书》,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于作出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审批法律文书、证书交邮,邮寄费用由消防部门承担。

八、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向大队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咨询指导服务,市、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服务由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演练服务,由中队负责组织。

九、火灾事故影响减少

合理确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根据调查勘验进展情况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将仅涉及1家企业(单位)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天压缩为20天。

十、宣传教育“体验式”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大体验活动,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设置体验项目,形成“一县一场馆、一镇一体验室”的全民“体验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格局。

十一、警民关系更加密切

开展“三个一”结对帮扶活动,大队结对帮扶一所学校、一家养老院、一名贫困儿童。主动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创建,利用“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走出营门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学习雷锋活动。

十二、接警响应快速准确

及时受理各类警情,科学调派处置力量,第一时间到场展开和组织施救,最大限度控制灾害和减少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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