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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港航容缺受理行政审批项目
2018-05-15 09:21:10 来源: 编辑:叶成

  本报讯(通讯员  林  斌)近日,笔者从区港航管理处获悉,该处从5月份起正式推行行政审批项目容缺受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

  容缺受理是指服务对象到到该处办理断航施工许可、涉航建筑物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备案、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共4个行政审批项目时,如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处将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

  据了解,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审批项目,该处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报材料,服务对象可作出容缺受理书面承诺,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一式2份(1份当场交申请人,1份由工作人员存档备查);服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该处工作人员先予受理;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主件不齐全的,该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待申报主件齐全再予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书面承诺补充副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结束之前须按承诺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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