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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0-05-11 09:30:52 来源: 编辑:罗淑尹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潘军明代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人民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市委提出的“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车俊考察台州讲话要求,在中共路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区人民,负重拼搏、砥砺前行,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台州市路桥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台州市路桥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财政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台州市路桥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林金祥副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书记车俊考察台州讲话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提出的“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中共路桥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方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提高履职行权效能,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新局面,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叶海华代院长所作的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的领导下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切实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狠抓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为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赵勇代检察长所作的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 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的领导下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建强专业队伍,为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全力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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