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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三十年:台州人民创造了股份合作制
2008年12月05日 14:23:02     中国路桥新闻网
 改革之初,
  
  经济薄弱
  
  我1982年11月到台州任地委副书记时,这里的农村第一步改革已经完成,普遍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解放出来了,正在寻找出路。台州经济基础,尤其是现代化工业很薄弱,解放后多年一直是海防前线,直到我到台州之时,国家和省里在这里基本没有什么大的投资项目,台州最大的企业是台州发电厂,各县有点小农机修造之类的工厂或作坊。人们都知道台州人勤劳、敢闯,经营、市场意识较强。勤劳、敢闯是普遍的,而市场意识较强则主要表现在沿海地区。当时还属黄岩县的路桥人头脑非常灵活,市场意识特别强。当时台州人都说路桥人“能”,头发是“空心”的,人人头上都“架”有天线,东西南北的信息全知道,会经营。其实,整个黄岩县及椒江、温岭、玉环、临海的杜桥等沿海地区的人都差不太多。但西北山区,近半个台州地区的人,当时思想还不太解放。山里交通不便,环境封闭,信息不灵;加上“左”的政策实行多年,反复批斗“割尾巴”,农民被整怕了。那里人的性格强悍,但思想观念较沿海地区保守。当时仙居向南有一条公路可通温州,可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还不通班车。问原因,才知道是当地有人不同意开通班车,说车通人来,商贩也多了,鸡蛋禽肉价格会上涨。这就太缺乏市场观念了。通过几年改革开放,人的思想才进步了,懂得蛋肉价格上涨,农民可增加收入;贩卖多了,可以刺激生产发展,搞活山区经济。这样,这条路才通了班车。这些现在听来好似笑谈,但当时却是事实。这反映了当时台州不少地方,尤其是山区还挺封闭、保守,市场意识还很薄弱。南北差别较大,这也是台州的一个特点。直到现在,北部的工业、经济发展比南部沿海地区差了许多。
  
  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
  
  但从总体上看,台州当时经济落后,底子很薄,几乎没有工业。在这种情况下,台州怎样实现发展?当时,全国影响最大的有两个地方,远的有广东珠江三角洲;近一点有苏南、浙北地区,这两地都各有各的特殊条件,台州根本没条件学。在我们浙江境内,最有名的也有两个地方,北有宁波,南有温州。但因为条件不同,宁波经验学不了,温州经验也不能学。台州的路子只有一条:从台州的实际情况出发,走适合自己的路。台州交通不便,与外界联系少,当时既没有国家投资,也没有外资可引进来。台州地下没煤没铁,办工业条件并不好。人多地少,只靠农业也没出路。但台州人以吃苦耐劳、敢闯荡闻名。这是台州最可宝贵的资源。实行包产到户后,劳动力解放了出来。台州依山面海、山海资源丰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所以,1982年12月地委就决定组织农民,实行“三大开发”(即开发荒山荒滩荒水),后来发展为“两水一加”。
  
  “打开山门往外跑,
  
  跑到外面赚钞票”
  
  但“两水一加”还是吸纳不了那么多富余劳动力,有些人兴趣也不在这里,他们自动走出家门,到全国各地去闯荡,补鞋子,卖豆腐,卖眼镜,推销产品。对此,我们也积极鼓励、支持。当时有许多顺口溜在台州各地流传,如“要想富,出门卖豆腐”,“打开山门往外跑,跑到外面赚钞票”。对此,起初也有不同认识。过去临海等地的人跑到宁波去做短工,都派人去捉回来,原因是这么多人无组织地外出,怕出乱子?地委的态度是支持农民外出。本地资源不足,不让外出,不是断了人民的生路吗?当时还有一个大行当,就是路桥等地的人,到处收旧废金属,收购范围不断扩大,从全国各地把那些大大小小的废旧机床、电机、汽车、拖拉机,还有飞机、坦克上的零件都弄了回来。先拆开来清洗,可用的小车床、机电器就地供应给民间小厂使用,不可使用的就卖原料。钢、铁、铜、铅、锌、铝,各种金属正是台州农民办工厂急需又搞不到的紧缺原料。
  
  “台州经济要翻番,
  
  乡镇企业挑重担”
  
  开始时,我们只是支持农民去闯,谁也想不到这一闯就闯开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没几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台州农村便出现了一大批万元户、几十万元户。农民手里有点钱了,就想办工业。这也是台州人的一个特点。对于老百姓办工业,当时也有人担心,就凭这些农民能办好工业吗?当时,温岭、临海也生产过摩托车(“鹿城牌”)。有人就说,台州没钢没铁,办工业能干出名堂吗?地委还是抱定老主意:支持农民去闯去干。当时全国农民都在喊“无工不富”。台州人多地少,出路也必然在兴办工业。1984年地委在乡镇企业办得最好的黄岩召开工作会议,决定把领导精力从抓农业转到抓工业上来。提出“台州经济要翻番,乡镇企业挑重担”的口号。当时名义上称乡镇企业,但其实真正是乡办、镇办、村办的集体企业并不多,大多数是个人办、联户合伙办的。我们认为这些办法都应当支持,所以在“台州经济要翻番,乡镇企业挑重担”这个口号之后,又加上一句:“四个轮子一起转”。这“四个轮子”指的是乡镇办、村办、个人和联户合伙企业,后者就是后来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从1985年开始,台州农村特别是沿海地区真的是热火朝天大办工业了。那景象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到处都在办工厂,形势很喜人。但其中也有争论,最集中的是对联户合伙企业有不同认识。当时的工商登记就没这种形式,除国营外,只有集体和个体两种。但合伙企业都不愿被列入个体一类,都把自己“靠”在某一级“集体”上,所以就出现了所谓戴“红帽子”的问题,就是这些联户合伙企业纷纷打上乡办村办集体企业的旗号。我们对这个做法的态度是睁只眼,闭只眼,给条生路,让农民去干就是了。但有人严肃地提出意见,认为这种合伙企业是打上集体旗号搞单干;还有人说这种企业非集体又非个体,非驴非马,是个“四不像”。但地委和各县对此看法基本一致,还是坚持“四个轮子一起转”,让它发展。地委和有些县的同志千方百计,为这种大量存在、效果很好、老百姓欢迎的合伙企业列入集体所有行列,寻找合理合法的根据。许多同志认识到支持、保护这种企业对台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老百姓要办工厂,自己的资金不够,与别人联合起来把工厂办起来,为社会提供了商品,促进了经济发展,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件好事。当时台州到处都有这种形式的工厂,你不许搞,那就等于全面断绝台州发展经济的路子,这与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方针不符,也脱离了台州人民。
  
  戴着“红帽子”虽然可以生存下来,但要求发展就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你几个人的企业(有的是父子、兄弟合股合伙,等于家庭企业),却挂上乡办、村办的名义。不赚钱,乡、村都没有人管你,而当你赚了钱时,乡、村干部便伸手要钱,村里的老百姓也不容你,说厂是村办的,为什么赚了钱归你个人?有些企业刚有起色就陷入这种争吵不息的困境。有的企业就在这样的争吵中垮台散伙。有的企业主被弄怕了,要把企业交给村里、乡里。总之,戴“红帽子”,可以暂时解决生存问题,却给发展留下隐患,绝非长久之计。而且,这种形式的企业面如此之大,又在不断迅速发展,不可能长期采取这种“暧昧”做法。温岭、玉环、黄岩等地股份合作制发展较快的地方,从县领导到具体做这方面工作的干部,都熟悉情况,了解内情。不少干部在实践中不断调查研究、总结,不仅在实际上保护、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而且千方百计在理论上说明它就是集体经济,认为集体经济形式可以多样,乡镇办的、村办的企业是集体性质,几个或多个农民合伙办的企业也同样是集体性质,主张给股份合作制企业合法的集体所有制地位。温岭县的工商局走在了前头,1983年1月,他们给牧屿镇的一个联户合股企业——牧南工艺厂登记时,就不再戴村办、乡办的“红帽子”,直接以联户企业的名义登记,而且明确承认它是“集体”性质企业。这是一个大突破,在台州、浙江省和全国可能也是第一家。1986年1月,黄岩县委、县政府发了“红头文件”,支持这种企业形式,还制定了许多具体政策,保护、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地委农工部很快转发了黄岩的这份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地委也连续发了几个文件,进一步支持联户合股企业。在许多地方,这种企业工商登记时,仍然采取戴“红帽子”的办法。这种局面大概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后才有了根本改变。那时我早已离开了台州。
  
  创造了新型的经济模式
  
  ——股份合作制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联户合股企业地位有了提高,当地干部与经济学者一起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股份合作制。因为它既有合作制的特点,又有股份制的优点。这种股份合作制是台州人民创造出来的。其他地方也有这种形式,但从发展历史情况来看,全国最早的正式工商登记、政府公开发红头文件支持,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都最早发生在台州;在台州,股份合作实行得早,实行得普遍,发挥的作用巨大等等方面都是十分突出的。可以说,台州是股份合作制的发源地。这一点是我亲身经历了的。台州人民靠民营和股份合作制形成的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编辑: 项宇